赵德喜
律师
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可能存在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以及侵犯消费者隐私的嫌疑。具体分析如下:
1.过度收集信息方面:
与退款方式的关联性不足:一般情况下,退款应遵循原支付路径退回。当初缴纳停车费是通过微信支付,在没有特殊情况(如原支付账户异常等)的前提下,原路退回是最合理且常见的退款方式。物业公司以公对公打款不能原路退回为由,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照片、开户行等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与正常的退款操作并无直接必然联系。所以,从信息收集的必要性角度看,物业公司的要求超出了合理范围,属于过度收集信息的行为。
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如果物业公司事先没有在相关的停车服务协议或规定中明确告知消费者退款时需要提供这些额外的个人信息,那么在退款阶段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消费者有权依据最初的交易约定和一般的商业惯例要求原路退款,而不是配合提供大量个人敏感信息。
2.侵犯隐私方面:
.信息的敏感性: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照片包含了消费者的重要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潜在风险,例如身份被盗用、银行卡资金被盗刷等。物业公司要求消费者提供这些信息,却无法保证这些信息的存储和使用安全,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信息使用目的的不确定性:物业公司虽然声称是为了公对公打款退款,但消费者无法确定物业公司是否会将这些信息用于其他未经授权的目的。在没有明确的信息使用规则和限制的情况下,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这也是侵犯隐私的一种表现。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原路退款方式处理;如果物业公司坚持不合理要求,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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