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宸恺
法律执业者
您好,就您提供的林地续包时发包方将承包林地面积进行缩减供丧葬使用的情况,现将救济策略陈列如下:
一、协商与调解。
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发包方协商,要求恢复原承包面积或协商补偿方案;可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等主体调解。
二、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如协商调解不成,您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发包方根据合同约定,将缩减的那部分林地对应的租赁款予以返还。《林地经营发包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甲方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该林地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剩余年限退还乙方相应的租赁款。”因为合同中存在“公益事业建设”豁免条款,且丧葬使用可能被认定为符合公益事业的范畴,故要求恢复原承包面积可能因合同本处约定而受阻,但法院倾向于支持退还相应面积对应的租赁款。
三、向行政机关书面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若村委会将林地面积缩减供丧葬使用,但未经法定审批程序并变更土地性质,这一情况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农用地(含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包括公益事业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需国务院批准)。发包方无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即使以“公益事业”名义,也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给予承包人补偿。您可以就发包方未经审批改变林地用途涉嫌违法用地的行为,向县级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局)提交书面举报,要求查处违法占地行为。若相关部门不予处理,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您若采取前述第二个方法能要回钱,第三个方法能要回地(但实施起来时间长且较为困难),您可以自主选择,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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