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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虽然老三老四在公证处自愿放弃继承权,由老一老二共同继承处理剩余12万存款,但老大未与老二达成一致意见就擅自分配,侵害了老二的合法权益。老二有权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对这12万存款合理的继承份额。同时,对于老人房产已公证给老四,老二未获得房产这一情况,鉴于房产已经公证处理,一般较难改变其归属,但老二可以就存款分配问题主张公平分配,因为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这里并未明确老大对老人尽了远超老二的扶养义务,所以老二有理由要求合理分配存款。
起诉流程
- 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老二)、被告(老大)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如请求依法分割老人剩余12万存款,明确自己应得份额;事实与理由部分,阐述老人遗产情况、各方继承情况、老大擅自分配等事实。
收集证据: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的关系。
存款相关证据:如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冻结通知等,证明存在12万存款及被冻结的事实。
继承相关证据:如老三老四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等,证明目前继承人范围。
老人花费账目相关证据:若有可能,收集能反映老大保管的老人花费账目不清晰、不合理的证据,虽然老大有记账,但未主动公开,老二可以尝试收集相关侧面证据,如偶尔知晓的不合理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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