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
律师
一、平台方(APP)的责任认定
刑事责任的穿透性风险
若平台存在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收益分配机制异常:平台与传媒公司分成60%,且明知该收益主要来源于诈骗行为仍参与分成;
技术支持的主动性:通过算法推送高付费用户、留存被投诉账号、开发话术系统等;
监管失职:未对传媒公司及聊手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例如未封禁使用诈骗话术的账号。
例外情形:若平台已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禁止诱导充值,并采取实名审核、聊天内容监测等合规措施,可能主张“技术中立”抗辩,但需证明其不知情且未参与共谋。
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
合同欺诈风险:若用户因虚构的“恋爱关系”充值,可能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费及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虚假宣传处罚:如平台广告宣称“禁止诱导充值”但实际默许违规行为,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以虚假宣传处罚。
二、传媒公司(工会)的责任边界
刑事责任分层
主犯认定:若传媒公司组织话术培训、制定KPI目标、研发AI聊天工具,并直接指挥聊手实施诈骗,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主犯;
从犯或帮信罪:若仅提供账号管理、工资结算等中立帮助行为,可能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关键证据:需审查公司话术模板、资金流向分赃比例、管理者对诈骗行为的知情程度。
民事连带责任
用户可要求传媒公司承担退费及赔偿的连带责任,因其直接参与收益分成并管理聊手。
三、女性工作人员的责任分析
刑事罪责
主犯责任:若聊手自主设计诈骗话术(如虚构重病、婚恋承诺)、伪造多重身份,或指挥下级聊手,需承担诈骗罪主犯责任;
从犯或免责可能:若仅使用公司提供的话术模板且无主观恶意,或收入与用户充值无直接关联(如固定薪资),可能认定为从犯或无罪。
关键证据:聊天记录中的诈骗话术节点(如诱导见面承诺)、欺诈性收益占比(司法审计)。
民事与行政责任
用户可起诉聊手个人要求退还款项,但需证明其直接实施欺诈行为;
若涉及传播低俗内容,可能因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被网信部门处罚。
从用户提问内容分析,该案的主要矛盾是该女性工作人员诱导用户充值的行为是出于主观恶意还是传媒公司(公会)要求,主要责任的划分需要明确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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