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冬梅
律师
一、证据收集方面
- 现有证据梳理:目前有当时签订的合同,合同里注明了房屋维修、地址、具体位置以及长期保修的条款,这是一个有力证据,能证明双方当时对于维修及保修有明确约定,且对方存在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违约行为。另外之前虽未报警并录证据,但后续通过公安联系对方,公安也表示该案件涉嫌诈骗罪和强制交易罪,可将与公安沟通的相关记录(如通话记录等能证明公安曾介入以及其对案件性质的认定表述)整理好,作为对方存在不法行为以及自己曾积极维权的证据。
- 后续证据补充:对于是否需要请第三方鉴定漏水情况,如果现在房屋确实再次漏水,为了准确确定漏水原因是否与之前对方的维修工作有关,有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会更有说服力。因为仅凭自身描述可能存在争议,对方可能会推脱责任,而鉴定报告可以科学、客观地明确漏水成因,进而判断是否属于对方维修未达应有的防水效果导致,所以建议请第三方鉴定漏水情况。同时,注意保留鉴定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如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鉴定报告等。
二、诉讼赔偿金额预估
- 从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角度:当初双方合同约定的是 8000 元维修费用,虽然后来对方未按约履行保修义务,导致房屋再次漏水,可能需要重新维修,但法院在判决赔偿金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后续经鉴定确实因对方之前的防水维修未做好而再次漏水,那么可主张因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维修的费用(可依据第三方鉴定后的预估维修费用)、因漏水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等产生的其他合理损失(如因漏水影响到室内装修、物品损坏等的修复费用,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损失金额)等,而不仅仅局限于当初的 8000 元。若重新维修费用经评估高于 8000 元,且有合理依据,法院有可能会支持更高金额的赔偿来弥补你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但如果重新维修费用较低,可能赔偿金额会略高于 8000 元(包含一定的违约金或补偿性质的金额,具体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等判定)。
- 从案件性质及对方过错程度角度:公安曾表示该案件涉嫌诈骗罪和强制交易罪,虽因时间久、取证难未立案,但这表明对方在前期存在恶意诱导、虚报价格等不法行为,其过错程度较深。在民事诉讼中,可将这些情况作为对方存在恶意、违背诚信原则的证据,争取法院在判决时能考虑这些因素,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以惩罚对方的不法行为和补偿你的损失及精神等受损情况,不过具体赔偿金额仍需根据实际损失、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等来确定。
三、维权保障最大利益的建议
- 法律程序推进:
- 起诉准备:整理好所有证据材料,包括合同、与对方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通话记录等能证明对方拒绝维修的证据)、公安介入的相关记录、房屋漏水现状及影响的证据(照片、视频等)、第三方鉴定漏水情况的报告(若已进行鉴定)、之前支付给对方 8000 元维修费用的凭证等,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承担重新维修费用、赔偿因漏水造成的其他损失、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诉讼过程配合:积极配合法院的诉讼程序,按时参加庭审,清晰、有条理地陈述事实和诉求,在庭审中充分展示证据,对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进行有力反驳,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逻辑维护自身权益。
- 与对方协商策略: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也可尝试与对方协商,但要在有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撑自己诉求的前提下进行。可明确告知对方自己已经准备好充分证据要走法律途径,同时也给对方一个在合理范围内(如适当降低赔偿期望值但要保障自身主要利益)和解解决的机会,这样既能节省双方时间和精力,又能尽快拿到赔偿款,但要注意在协商过程中避免做出对自己不利的承认或承诺,所有协商内容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留存。
- 借助舆论和行业监管力量(谨慎使用):如果案件涉及到对方存在普遍性的欺诈等不法行为,且在当地影响较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适当借助舆论监督(如向当地媒体曝光,但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捏造事实等),同时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如当地的建筑维修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举报对方的违规行为,促使对方受到应有的处罚,也增加自己维权的外部压力和支持,推动问题更快更好解决,但使用这类方式要谨慎评估必要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总之,要通过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充分收集和运用证据,多途径综合施压,尽可能保障自己的最大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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