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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等,达到一定规模标准通常需要进行招标。该宗教场所建设项目虽资金依靠社会募捐,但属于县事业单位管辖,可能适用招标相关规定。未招标就办理开工许可证,相关部门的做法存在违规可能。协会会长通过沟通使未招标项目办理许可证,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不正当干预行政许可程序。
2. 工程承包与挂靠问题
工程由总包头承包再挂靠建筑公司,总包头再分包给包工头的做法通常不合规。挂靠行为在建筑行业是明确禁止的,因为挂靠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无法保证施工主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同时,层层分包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也存在违法风险。例如,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等情况,都违反了建筑法等相关规定。
3. 民警干预欠薪维权问题.民警要求您配合调查“干扰寺庙经营”一事本身是正常履职行为。但如果民警在处理过程中,以配合调查为由干扰您正常的欠薪维权,这是不合理的。欠薪问题属于劳动纠纷范畴,通常应由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偏向协会一方,阻碍您维权的情况,是不符合执法规范的。不过,如果您当时删除了自媒体维权信息,且事情已过去两年,现在民警一般不会无故再因之前的事情找您麻烦。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您去工地时可以注意自身言行,避免再次引发争议。
4. 退休干部担任公益项目会长及相关行为问题.
协会会长退休一年后经商,并为商家担保 2000 多万被银行起诉,还担任县级公益项目会长,这种情况可能存在违规。退休干部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三年),未经批准不得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此外,会长在项目中一人独揽大权,包括招施工队等关键事务,缺乏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这不符合公益项目规范管理的要求,可能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风险。
5、关于反映问题是否会被找麻烦
向巡视组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巡视组的职责就是受理群众反映,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只要您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准确的线索,一般不会给您带来麻烦。相反,巡视组会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保密处理,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反映问题时,建议您整理好相关材料,尽可能详细、准确地说明情况,以便巡视组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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