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 劳动仲裁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晋中那家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如果也在晋中,那么用人单位所在地为晋中;而你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你实际提供劳动的地方,即现在的河北张家口。所以你既可以向晋中(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河北张家口(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监察管辖:劳动监察的管辖一般也是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来确定。晋中劳动监察说不管,可能是认为你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河北张家口,所以他们认为应由张家口的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张家口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处理拖欠工资和社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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