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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397

楼主

¥25

交通事故定责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问题上遇到了巨大困难,不知如何维权,恳请您提供专业指导。以下是案件的详细情况: 一、 基本事实经过 事发时间: 2025年9月4日晚 事发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某路 事发经过: 我骑行自行车时,因下坡路面突然出现的固定凸起(隆起) 导致车辆失控,重重摔倒。造成左手豆状骨骨折、面部挫伤、右侧眉弓破裂(缝针) 等伤害。 报警处理: 就医事发后不到两小时我报警,黑河市爱辉区交警大队民警电话联系我,并查监控,确定了我事故事实。 二、 核心争议与当前困境 交警程序违法,拒查第三方责任: 办案交警大队未对事发路面的凸起进行任何勘验、测量。 未依法传唤道路管养单位(黑河市住建局) 调查其是否尽到法定维修、警示义务。 在未完成上述调查前,即口头告知我 “这种单方事故只能判你全责” ,并称“黑河路不好的那么多,都定,市政也赔不起”。 我的努力与对方回应: 我事后联系了住建局,对方表示愿意配合交警调查并处理保险理赔。 但当我要求交警传唤住建局时,交警予以拒绝,坚持按单方事故处理。 我手头有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以及与交警、住建局沟通的全部电话录音。 三、 我研究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 规定道路出现“隆起”等损毁,养护单位应及时修复、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 规定因道路损毁致害,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规定应依据“过错作用”定责,而非简单看事故形态。 《最高法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 明确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致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 我的核心诉求与咨询问题 我的最终目的是顺利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我必须推翻“全责”认定。 恳请律师指导我: 程序选择: 我是否应在收到认定书(认定书交警也给我两个选择,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告诉我需要现场勘察、笔录、鉴定,需要十多天,但结果一样,还是我全责)后立即申请复核?还是应直接准备行政诉讼(告交警程序违法)或民事诉讼(告住建局侵权)? 证据效力: 我未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取得的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提交? 诉讼策略: 如果起诉,是单独告住建局,还是将交警大队列为第三人一并起诉?哪种方案对我最有利? 风险预估: 考虑到可能的“地方保护主义”,您判断我的胜诉几率有多大?本案的最大风险点在哪里? 附:我已准备的关键证据清单 事故现场路面凸起照片、视频 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 与交警、住建局沟通的全部电话录音 报警记录 以上是我的全部情况,烦请律师百忙之中拨冗查阅,期待您的专业答复。(照片是交警监控画面和我现场事后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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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2025-09-08 19:45:28

全部(22)位律师解答

  • ¥1.56
    张广雷 法律执业者
    你好,看了一下你描述的情况,这个第一你可以提行政诉讼,起诉交警队,第二你可以和住建部门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起诉维护这段路程的部门,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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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0:37:29
    18
  • ¥1.56
    郑晓华 律师
    面对目前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正式书面要求交警全面调查:您可以向黑河市爱辉区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其依法对事发路面的状况进行正式的勘验和测量,并依法传唤黑河市住建局,调查其是否尽到了维修、养护和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明确指出其未全面调查即倾向性认定您全责的做法可能违反法定程序。 2. 积极固定和收集证据:您手头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以及与交警、住建局沟通的电话录音都非常重要。请确保妥善保存。 · 证据清单:您可以参考下表整理已掌握的证据: 证据类型 主要内容与作用 注意事项 现场照片/视频 清晰显示路面凸起的位置、形态、高度,以及周围无警示标志的情况。证明危险源的存在。 确保能反映拍摄时间、地点。 医院诊疗记录 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证明伤害的存在及与事故的关联,以及产生的损失。 保留所有原件。 报警记录 证明您事发后及时报警,以及交警的出警和处理情况。 记录报警时间、接警人员信息。 电话录音 与交警沟通时其“只能判全责”、“市政赔不起”等说法;与住建局沟通时其愿意配合的表态。证明交警可能存在的程序不当及住建局的态度。 录音前明确告知对方或注意取证合法性,整理成文字版方便查阅。 其他证据 寻找事发时可能的目击证人;记录事发准确地点(最好有坐标)。 证人联系方式很重要。 3. 申请复核或向上级反映:如果交警部门最终出具了认定您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您有权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例如黑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重新调查认定。 同时,您也可以向交警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办案民警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或程序违法问题。 4. 联系住建局并考虑民事诉讼:正如您所做的那样,继续与黑河市住建局保持沟通,明确告知其应负的责任,并依据其“愿意配合处理保险理赔”的表态,督促其启动理赔程序。 如果交警最终认定您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住建局拒绝赔偿,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黑河市住建局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因未尽到道路养护职责而产生的侵权赔偿责任。届时,您收集的所有证据都将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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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0:44:53
    3
    • 158****9699服务方: 如果最终能够认定住建局存在过错并需承担责任,您通常可以主张以下几类赔偿: · 医疗费:包括已发生的和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 · 误工费: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需要相关证明)。 · 护理费:如需他人护理,产生的费用。 · 交通费:就医和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 残疾赔偿金:如果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 ·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伤害给您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 · 财产损失:自行车等财物的修理费或重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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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0:45:11
  • ¥1.56
    张超 律师
    对事故认定不服,只能申请复核,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为今之计,在事故认定书确认事故地点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告道路养护单位要求赔偿。事情的难点,不是地方保护主义,而是##相护和地方财政困难。诉,还有希望。不诉,连希望也没用。所以,不要去考虑胜诉率,别人就是说百分之百,也没用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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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0:47:25
    128
  • ¥1.56
    刘闯 法律执业者
    97"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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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1:28:49
    2321
  • ¥1.56
    苏斌 律师
    如果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无论你是复核只是作为一种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责任认定书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可直接按照查明的事实认定责任,如果你提起民事诉讼,只能告责任方,法院如何判决?根据你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及对方的答辩依据,法律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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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1:31:42
    10
  • ¥1.56
    张佳伟 律师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遇到交通事故你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其次,如果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有异议,你需要在拿到责任认定书的三日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去申请行政复议,最后,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让法官来判定(但是根据司法实践看法官还是多半参考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除非有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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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1:33:17
    57
  • ¥1.56
    张扬智 律师
    58"
    自动转换:你好,这种情况你要申请认定为工伤,这个难度是很大的,这个道路养护单位在过错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种情况交警是不会认定为道路养护单位存在事故责任的,但是法院是可以认定怀孕,可以认定为道路养护单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呢,这个主要责任还会有可能认定为是由你这边承担的,所以你这种情况要申请认定为工伤,这个难度是很大的,你只能要求这个道路养护单位按照相应的责任务比例,由法官来认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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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1:36:32
    22
  • ¥1.56
    孙杭林
    你说的情况。要求交警按普通程序勘验现场后作出事故认定书,如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之后,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道路管理维护方索赔。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重新划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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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1:55:21
    499
  • ¥1.56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如果您这边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符,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可以就民事赔偿另行起诉当地住建部门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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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1:57:43
    1496
  • ¥1.56
    韩冰 律师
    你这个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对于路政问题的话。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了的话,可以起诉主张相应的赔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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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2:17:41
    17
  • ¥1.56
    崔常山 律师
    一、程序选择:优先申请复核,同步准备诉讼 1. 必须先领认定书并申请复核 交警若出具全责认定书,需在收到后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是纠正责任认定的法定前置程序,可要求上级部门审查交警未勘验路面、未传唤住建局的程序违法问题,这是推翻“全责”的关键一步。 注意:交警称“普通程序结果一样”无法律依据,你有权要求按普通程序调查,明确路面凸起与事故的因果关系。 2. 复核结果不理想再启动诉讼 若复核维持全责,可选择: - 行政诉讼:告交警大队程序违法,要求撤销原责任认定(需证明交警未履行法定调查义务)。 - 民事诉讼:直接告住建局,依据《最高法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主张其未尽养护、警示义务,要求赔偿(无需等待责任认定,但需证明路面凸起是事故直接原因)。 二、证据效力:未经告知的录音可作为证据 你录制的与交警、住建局的电话录音,只要内容真实、未剪辑,即使未告知对方,也可作为证据提交。录音能证明交警拒绝调查住建局、住建局承认配合处理等事实,对证明责任认定违法和住建局过错均有重要作用。 三、诉讼策略:分步骤起诉更有利 1. 先针对责任认定提行政诉讼 若复核失败,优先起诉交警大队,请求法院撤销“全责”认定。法院若认定交警程序违法,可能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明确住建局责任),这直接关系到你能否满足工伤认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 2. 再单独起诉住建局索赔 无论责任认定是否更改,只要能证明路面凸起是事故原因,可单独起诉住建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将交警列为第三人意义不大,因其与民事赔偿无直接关联。 四、风险预估:胜诉关键在“因果关系”和“程序违法” 1. 胜诉几率 若能证明:① 路面凸起是事故直接原因;② 交警未履行勘验、调查义务(程序违法),则复核或诉讼改判/胜诉几率较大。住建局若无法证明已尽到养护、警示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2. 最大风险点 - 证据不足:若无法证明路面凸起与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如凸起是否明显、是否足够导致失控),可能败诉。 - 地方保护:需确保证据扎实(如现场视频清晰显示凸起高度、位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现场勘验。 行动建议 1. 立即要求交警按普通程序处理,书面提出勘验路面、传唤住建局的申请(留存书面记录)。 2. 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提交复核申请,重点列明交警程序违法之处。 3. 整理所有证据(现场音视频、录音、医疗记录),为后续诉讼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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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2:31:24
    68
  • ¥1.56
    毕姚胜 律师
    你的问题有点麻烦,一般情况下警察认定不一定要去勘察,这个需要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不服的话,三天内可以提出复议,由上级机关进行侦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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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2:49:05
    20
  • ¥1.56
    张凤启 律师
    65"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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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8 23:01:37
    155
  • ¥1.56
    范明 律师
    86"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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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0:01:28
    154
  • ¥1.56
    谢福金 律师
    13"
    自动转换: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对交警的认定不符合产量的向它的上一句在申请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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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1:15:26
    56
  • ¥1.56
    王伟政 律师
    对于你所描述的这种情形,如果证据充足,事实清楚,如你所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交通机构出具了责任事故认定书,对于认定的责任有不服,你可以在受到认定处三日之内向肾上一级公安行政机构申请复核。如果自己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更有利于全面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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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1:16:03
    322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72"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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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7:12:00
    274
    • 189****9177服务方: 1、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区别:简易程序一般由一名交警处理,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通常不进行详细的鉴定和勘验等工作;普通程序则需要两名以上交通警察,会对事故进行更全面的调查,包括现场勘验、测量、询问当事人等。鉴于您的情况,交警未对路面凸起进行勘验测量等工作,若选择简易程序可能难以改变目前的认定结果,而普通程序能让交警更全面地调查事故,对您推翻全责认定可能更有利。您应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申请复核。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您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将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进行质证,通过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认定书与事实不符,请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与对方的通话录音,只要不侵犯对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提交的。 3、根据《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公共道路的管理人如果没有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导致他人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住建局作为道路管养单位,若未尽职责,您可以单独起诉住建局。交警大队在事故处理中存在未全面调查等问题,但交警大队一般不是侵权责任主体。将其列为第三人可能会使案件更复杂,且不一定对您的诉求有实质帮助。 4、如果您能提供充分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与住建局沟通的记录等,证明道路存在隆起损坏且住建局未尽到养护和警示义务,您有较大胜诉可能。参考类似案例,如因道路井盖凸起、路面长条状凸起等导致事故,法院一般会判定道路管理维护方承担主要责任。风险点:一是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住建局存在过错或自己的损失与道路隆起有直接因果关系;二是自身可能存在一定过错,如骑车速度过快等,可能会减轻住建局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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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7:18:55
  • 崔兵 律师
    这种情况确实对你来讲巨大困难,而且对一般的法律。处理来讲,如果按常规是非常困难的,可以指导帮助你根据你的情况最大限度的维权。我从上世纪80年代就从事法律和律师工作,任何疑难困难都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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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8:21:52
    120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即使交警对你这种过失性伤害没有认定为全责,无论如何也不会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你对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都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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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09:31:02
    597
  • 周圆圆 法律执业者
    一、程序选择:优先 “签收认定书→申请复核”,同步准备后续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属于 “行政确认行为”,复核是法定前置救济程序,且与你 “推翻全责以申请工伤” 的核心诉求直接相关,需优先推进;同时,复核程序可固定交警程序违法的证据,为后续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奠定基础,具体操作如下: 1.关于 “简易程序 vs 普通程序” 的选择:必须要求走 “普通程序”。交警称 “普通程序结果一样” 属于违法引导,你需明确拒绝简易程序,书面要求按普通程序处理(可通过 EMS 邮寄书面申请,留存快递底单)。 理由:《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才可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中你存在骨折、面部缝针等 “非轻微伤害”,且你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交警强行适用简易程序本身即程序违法。若交警仍强制按简易程序出具认定书,你需在签收时注明 “对责任认定不服,要求适用普通程序”(避免被认定为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 收到认定书后,立即申请复核(不可错过时效)时效: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 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交警大队的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是黑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超期则复核申请权丧失。 复核申请重点:需明确指出交警的 3 项程序违法,及未调查第三方责任的错误,具体包括: (1)未对路面凸起进行勘验、测量(违反《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的规定); (2)未传唤道路管养单位(黑河市住建局)调查其维修、警示义务(违反《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的规定,住建局作为可能的责任主体,属于需调查的 “关键关联方”); (3)在未完成上述调查的情况下,直接认定你 “全责”,违反《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的规定(路面凸起是事故直接诱因,需先查清住建局是否存在过错,再判断你的责任)。 复核提交材料:除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诊断证明外,需重点附 “与交警沟通的录音”(证明交警拒绝调查住建局、强行定责的事实)、“与住建局沟通的录音”(证明住建局认可配合调查,反证交警未履行调查义务)。 3. 复核结果的后续应对 若复核成功:交警重新作出认定书,若认定你 “非主要责任”(如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可直接凭新认定书申请工伤认定;若仍认定你全责,或复核维持原认定,再启动后续诉讼。 若复核失败:可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6 个月内,向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告交警大队行政违法),或直接提起 “民事诉讼”(告住建局侵权),二者可择一或结合推进。 二、证据效力:未告知对方的电话录音,完全可作为有效证据提交 三、诉讼策略:优先 “单独告住建局(民事诉讼)”,必要时追加交警为第三人。 你的核心诉求是 “推翻全责以申请工伤”,而工伤认定的关键是 “非本人主要责任”,民事诉讼(告住建局)可直接解决 “责任划分” 问题,且举证难度低于行政诉讼,对你的权益保障更直接 四、风险预估:胜诉几率中等偏上,核心风险需提前防范 1. 胜诉几率分析(基于现有证据) 有利因素: (1)证据充分:现场照片、视频可证明路面凸起的客观存在;诊断证明可证明你的伤害程度;录音可证明交警程序违法、住建局认可配合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 (2)法律依据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第一百零五条,及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直接支持你的主张,无法律适用争议; (3)住建局的态度:住建局表示 “愿意配合调查并处理保险理赔”,间接说明其可能意识到自身存在管养疏漏,诉讼中协商或调解的可能性较大。 不利因素: (1)地方保护主义风险:如你担心的,住建局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可能存在一定的协调优势; (2)你的过错认定:法院可能认为 “你下坡时未减速观察,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可能判决你承担次要责任(但 “次要责任” 已满足工伤认定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 要求,不影响核心诉求)。 综上:胜诉几率约 60%-70%,即使法院认定你存在次要过错,也可实现 “申请工伤” 的核心目标,最坏结果是 “你与住建局承担同等责任”,完全可覆盖工伤认定需求。 2. 最大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风险 1:证据瑕疵(如录音不清晰、现场照片无法证明凸起与事故的直接关联) 防范:立即补充证据,如: (1)到事发地点拍摄 “凸起的具体位置、高度、周边是否有警示标志” 的高清视频(可邀请证人陪同); (2)向医院调取 “受伤部位与摔倒姿势是否吻合” 的诊疗记录(如骨科医生出具的 “豆状骨骨折符合手部撑地摔倒” 的证明); (3)若有路过车辆或行人,尝试联系获取证人证言(可通过交警调取监控中的行人信息)。 风险 2:住建局主张 “路面凸起是临时形成,已尽到及时维修义务” 防范:通过行政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住建局提供 “事发路段的日常维修记录、巡检日志”(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可向黑河市住建局邮寄书面申请,若其无法提供,则证明未履行管养义务)。 风险 3:工伤认定部门以 “交警未重新定责” 为由拒绝受理 防范: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若法院认定你 “非主要责任”,可凭判决书直接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 “必须以交警认定书为唯一依据”,法院生效判决的证明力高于交警认定书);若工伤部门仍拒绝,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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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9 10:09:52
    1
  • 张华北 律师
    11"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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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0 11:24:45
    682
  • 李国培 律师
    从法律角度分析,该情况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道路管理部门的责任等问题: 1. 交警部门的职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查,收集证据。对于涉及道路本身缺陷(如路面凸起)的事故,交警部门有责任对道路状况进行勘验、测量,以确定道路管养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本案中交警未进行相关勘验、测量,也未依法传唤道路管养单位调查其是否尽到维修、警示义务,存在程序违法的可能。 2. 道路管养单位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事发路面的凸起是道路管养单位未及时维修或未设置足够警示标志导致的,道路管养单位(黑河市住建局)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维权途径: ◦ 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道路管养单位等列为被告,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手头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以及与交警、住建局沟通的电话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展开 收起
    2025-09-10 20:31:3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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