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苗服务方:
如果转账时备注了“借款”,或者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表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比如一方说“我急用钱,借我点”之类的话,这种情况下的转账分手后可以通过诉讼要回。
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或赠与贵重物品等属于附条件赠与,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例如转账时备注“用于结婚买房”“为了我们结婚准备的”等,或者虽无备注,但能结合聊天记录、双方家庭商讨结婚事宜等证据,证明是为了结婚而给予的财物,分手后可要求返还。
难以通过诉讼拿回钱的情形
1、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的小额转账,如在节日发的小额红包,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520”“1314”等金额的转账,通常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分手后难以要回。恋爱期间共同吃饭、旅游等日常开销,以及一方自愿为对方购买衣服、送礼物等支出,一般视为维系感情的必要花费,财产所有权转移后,难以要求返还。
想要分手后能把钱要回来,转账备注最好明确体现是借款或者附条件的赠与,比如“借款,XX月XX日前归还”“这是给你用于考驾照的钱,若我们不结婚你需归还”等。金额较大的转账更有可能被认定为需要返还的款项,但对于“大额”的界定没有绝对标准,要结合双方收入水平、当地消费水平以及是否会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等综合确定。如有的法院判例中认为单笔3000元以上或者累积3万元以上,可视为大额赠与。特定称呼相关的转账:像“亲爱的未婚妻,老婆,你先拿着”这类信息,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仅从这些表述很难直接认定分手后一定能要回。如果结合其他证据,能证明当时给付是基于结婚目的等附条件的赠与,则有可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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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转换:主要是数额比较大,就可以要你那么和对方只要小额的恋爱,这是要不好玩,但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动作是我比较大,是可以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