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苗服务方:
要通过诉讼追回房款,核心是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以及您朋友是房屋实际权利人,除了已有的转账记录外,还需要补充以下关键证据,同时注意证据的形式和效力:
一、证明“借名买房”合意的核心证据
1. 书面约定(最关键)
- 若当年有书面协议(如借名买房协议、承诺书等),明确约定“以弟弟名义购房,实际出资人为哥哥,房屋所有权归哥哥所有”,这是直接证据,效力最高。
- 若没有书面协议,需收集间接证据佐证合意:
- 双方当年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若有提及“借名”“代持”“实际归哥哥”等内容;
- 弟弟曾承认房屋实际归属的录音、录像(需明确时间、人物、内容,且不侵犯隐私)。
2. 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证据
- 证明房屋由您朋友实际控制:如装修合同、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缴费凭证(付款人是您朋友,或从其账户支付);
- 若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由您朋友签订、租金由其收取的记录(如租金转账凭证、租客证言)。
二、父母证明的形式和效力
1. 父母的证言属于重要辅助证据
- 因父母与双方均存在亲属关系,其证言可作为佐证“借名买房”事实的证据,但单独依赖可能不够,需与其他证据结合。
- 形式上优先书面证明+出庭作证:
- 书面证明(即《证人证言》):需父母亲笔书写,注明身份信息、与原被告关系、知晓的事实(如“当年哥哥因无社保无法买房,让弟弟代持,所有款项由哥哥支付”),并签字按手印,同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 若法院要求或案情需要,可申请父母出庭作证(庭审中接受双方质询,效力高于书面证言)。
- 口头证明无法作为诉讼证据,必须转化为书面或庭审陈述。
三、其他关键辅助证据
1. 资金来源的完整性证据
- 除了转给弟弟的首付款、按揭款转账记录,还需补充:
- 您朋友支付首付款的资金来源(如从其银行卡取现、向他人借款的凭证,证明款项为其个人财产);
- 每月按揭款的转账记录需连续、完整,且与弟弟偿还按揭的时间、金额高度吻合(可拉取弟弟还贷账户的流水,与您朋友的转账流水比对,证明“专款专用”)。
2. 房屋相关手续的持有证据
- 若您朋友持有房屋的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契税发票等原件(通常实际权利人会保管这些材料),可证明其对房屋的实际控制,间接佐证所有权归属。
3. 弟弟的抗辩反驳证据
- 若弟弟主张“转账是借款”“房屋是赠与”,您朋友需提供反驳证据:
- 双方无借款合意的证据(如无借条、无催还记录);
- 不符合赠与常理的证据(如金额巨大、无赠与意思表示的记录)。
4. 证人证言(非亲属)
- 若当年有其他知情人(如共同的朋友、同事、房产中介)知晓借名买房事实,可申请其出具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增强证据链的可信度。
四、证据提交的注意事项
1. 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所有证据需围绕“借名合意+实际出资+实际控制”三个核心点,相互印证,排除“借款”“赠与”等其他可能性。
2. 原件留存与复印件提交:转账记录需到银行打印并加盖公章,聊天记录需截图并注明来源、时间,书面证言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及时固定证据:若担心弟弟销毁证据,可在起诉前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如调取弟弟的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
通过以上证据,能最大限度证明您朋友是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从而要求弟弟返还卖房所得款项。建议在起诉前梳理完整证据链,并咨询当地律师细化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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