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针对“警察在询问80岁老人期间导致其血压升高昏倒”的情况,警察是否承担责任需结合执法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认定,具体法律分析及依据如下:
一、责任认定的核心逻辑
警察是否担责,需满足过错+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两个要件:
1. 若警察在询问中存在违规/不当行为(如未履行对老年人的保护义务、言语/行为刺激等),且该行为与老人昏倒存在直接关联,则需承担责任;
2. 若警察已依法合规执法,老人昏倒完全因自身疾病突发导致,则警察无责任。
二、具体法律依据及适用场景
(一)警察需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1. 《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
◦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承担侵权责任。
(若警察询问中存在过错,公安机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特殊群体的保护义务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2条:询问老年人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若警察未考虑老人高龄、健康状况,未采取缓和措施,违反法定保护义务)
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特殊保护要求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1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明确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及救济途径)
4. 《行政强制法》比例原则/最小侵害原则
◦ 《行政强制法》第5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若警察询问方式过激、未控制强度,违反比例原则)
(二)若警察无过错则不担责的依据
• 《民法典》第1174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若老人昏倒完全是自身疾病(如既往高血压)突发,且警察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询问前确认健康状况、过程中关注状态),则无需担责。
三、实务中的关键证据
需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医疗鉴定(因果关系/参与度)、询问程序合规性等证据,认定:
1. 警察询问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 询问行为与老人血压升高昏倒的因果关系(如医疗鉴定“情绪激动为诱因”)。
综上,若警察未履行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义务、询问行为不当,则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若警察已合规执法,则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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