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求“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你开发的插件修改网站接口数据以解锁会员功能,可能被认定为对网站系统功能的“修改、干扰”,若该行为导致网站运营受损(如会员服务被非法获取、系统负载异常等),可能符合“后果严重”的情形(司法解释中“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即可能被认定为“后果严重”)。
但案件存在从轻情节:一是获利金额刚过追诉标准(8000元),情节相对较轻;二是已取得公司谅解,属于重要的悔罪表现;三是插件仅作用于用户本地电脑数据,未直接攻击网站服务器,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
二、处理建议
1.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
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强调插件的技术原理(仅修改本地数据,未侵入网站服务器)、主观上未意识到行为违法性、获利后已停止售卖并配合调查等,体现认罪悔罪态度。避免隐瞒或辩解,以免影响司法机关对主观恶性的判断。
2. 突出从轻、减轻情节
提交谅解书,说明已与公司达成和解(如赔偿损失、承诺停止侵权),证明社会矛盾已化解;
提供无犯罪前科证明,表明系初犯、偶犯;
强调获利金额较低,未造成网站重大损失(如无证据证明公司会员收入显著减少、系统崩溃等),可结合插件使用范围有限(如仅在闲鱼小范围售卖)等事实,说明情节轻微。
3. 争取不起诉或轻判
若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委托律师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结合谅解、初犯等情节,争取相对不起诉;
若进入审判阶段,可争取适用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避免实刑。
4. 法律帮助
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查阅案卷材料(如公司报案材料、插件技术分析报告、获利流水等),针对性制定辩护策略,与办案机关沟通法律意见,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
三、注意事项
切勿再从事类似行为,彻底删除插件及相关代码,避免扩大损害;
保存与公司的和解协议、赔偿凭证等,作为悔罪的实质证据;
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若情节较轻且取得谅解,不起诉或缓刑的可能性较高,关键在于通过证据和辩护凸显“情节轻微”及“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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