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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30

我原来在江西省寻乌县寻乌中学任教,是在编教师,在今年3月份通过校招考到了东莞市市直第十一中学,现在我办理调动手续,从寻乌县人社局开的介绍信写的从寻乌中学调到东莞市教育局,但是现在东莞十一中学建议寻乌县人社局开的介绍信要写成从寻乌中学调到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不要写成东莞市教育局,我觉得不合理,担心以后学校不要我们了,或者要开除我们,东莞市教育局会不管我们,请问一下这个介绍信怎么写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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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025-11-21 23:35:44

全部(15)位律师解答

  • 秦惠芳 律师
    你好。从实际来讲,你这不属于法律问题,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或规定。建议详细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部门。中学按说应当属于教育局管理。介绍信的内容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只能是问一下当地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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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38:18
    1238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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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38:57
    2324
  • ¥30
    周圆圆 法律执业者
    1. 政策依据 跨市教师调动的介绍信抬头,通常需根据接收方的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 - 若东莞十一中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其人事关系一般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因此介绍信抬头写“东莞市教育局”符合常规流程; ​ - 部分地区的直属学校也可直接接收介绍信,但需以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为准。 ​ 2. 你的顾虑的合理性 若介绍信直接写学校,后续若发生人事纠纷,教育局可能以“未直接接收关系”为由不介入,你的顾虑是有现实依据的。 ​ 3. 解决建议 ​ - 沟通核实:联系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明确其对直属学校教师调动介绍信的抬头要求; ​ - 书面确认:若东莞十一中坚持要求抬头写学校,可要求学校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公章),明确其与教育局的人事管理关系及后续责任; ​ - 规范操作:优先按调出地(寻乌县人社局)的常规格式开具抬头为“东莞市教育局”的介绍信,再由东莞市教育局转介至学校,这是更稳妥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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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39:15
    1
  • 李鑫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一般在编教师调动时,介绍信通常由原单位的教育局或人社局开具,最终需持介绍信到新学校的教育局报到,完成入编手续。之后,再凭教育局的相关通知到新学校办理入职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所以建议你介绍信写到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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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39:56
    199
  • 金立强 律师
    你的担心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招考你的就是东莞十一中学,要求你们写成调到十一中学是合理合法的,符合事实。至于后续学校可能不要你们或者开除,那是另一个问题,跟你介绍信怎么写没有关系,你这个想法是多虑的,没有意义,就按照实际情况写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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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40:11
    6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通过您的描述,建议您在介绍信上面调转地还是写东莞市直第十一中学更合理。 因为将来保管你人事关系的单位是学校,而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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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41:09
    1497
  • 任宇飞 律师
    介绍信应规范写为“从寻乌中学调至东莞市教育局(安排至第十一中学任职)”,这既符合行政层级管理规定,也能最大化保障您的劳动关系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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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1 23:44:09
    95
  • 张华北 律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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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01:14:08
    682
  • 李琳 律师
    我是李琳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情况及以往案例。您今年3月份从通过校招考到了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但是在办理调动手续时,东莞第十一中学建议寻乌县人社局开的介绍信要写成从寻乌中学调到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不要写成东莞市教育局。您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一定要写成东莞市教育局才行!祝您大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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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05:43:18
    30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先弄清哪个是你的真正老板?是东莞教委委托招聘还是东莞中学独立招聘?前者入编当然由东教派遣,后者独招是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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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06:07:21
    597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1. 常规流程中的写法 教师跨地区调动(尤其是从地方学校到异地市直学校),通常涉及“调出单位→调出地人社部门→调入地主管部门→调入单位”的层级关系。 寻乌县人社局作为调出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其出具的介绍信抬头一般应对应调入地的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即东莞市教育局,而非具体学校),这是因为市直学校的人事管理权通常由市教育局统筹,学校本身不具备独立的人事接收审批权。 介绍信的核心内容需明确“由寻乌中学调出,调入至东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东莞市第十一中学”,既体现层级关系,又明确具体接收单位。 2. 东莞第十一中学建议的合理性分析 学校希望介绍信直接写“调至本校”,可能是出于内部流程简化的考虑,但该要求需符合东莞当地的人事管理规定: 若东莞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的人事调动有明确要求(如介绍信必须先到教育局备案,再分配至学校),则直接写学校可能不符合规范,后续可能影响档案接收、编制落编等手续。 若当地政策允许介绍信直接对应具体学校(即教育局授权学校直接接收),则可按学校要求调整,但需确保教育局对此认可(建议让学校出具书面说明或与教育局沟通确认)。 二、如何避免后续风险? 1. 核心诉求:明确人事关系归属 你的担忧本质是“人事关系是否由教育局统筹管理”。根据惯例,市直学校教师的人事关系通常隶属于市教育局,学校仅负责日常管理,因此: 介绍信抬头写“东莞市教育局”,更能体现人事关系的主管单位,确保后续若发生劳动争议,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有协调处理的职责。 可在介绍信的“备注”或“具体分配单位”栏注明“经东莞市教育局安排,分配至东莞市第十一中学工作”,既符合层级规范,又明确具体去向,兼顾双方需求。 2. 沟通确认:让多方明确权责 主动联系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说明情况,询问介绍信的规范写法(以教育局要求为准,避免学校单方面要求与政策冲突)。 若学校坚持修改,可要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出具书面说明(如“同意介绍信抬头写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人事关系由教育局统筹管理”),留存作为依据。 三、总结建议 规范且稳妥的写法: 介绍信抬头为“东莞市教育局”,正文写明“兹介绍XXX同志由寻乌中学调出,前往你局工作,经你局安排,分配至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任教,请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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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07:04:17
    275
  • 刘超 律师
    你这个严格意义上说不是法律问题,属于一个政策问题,具体的介绍信开头,按照你们当地的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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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2 1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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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国培 律师
    针对您的教师调动介绍信抬头问题,结合广东省教师调动的规范流程,分析及建议如下: 一、介绍信抬头的合规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教师)跨市调动的通行规则: 1. 常规要求:教师属于教育系统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的主管单位是教育局,因此介绍信的抬头通常应写“调入地教育局”(即东莞市教育局),而非直接写具体学校。 2. 学校建议的合理性:部分学校可能希望直接接收档案,但这不符合编制人员调动的行政流程——学校本身不具备独立接收跨市编制人员人事关系的权限,最终需由教育局统筹管理。 二、您的担忧应对建议 1. 合法性保障: ◦ 只要调动手续是经东莞市教育局批准的,即使介绍信抬头写“东莞市教育局”,学校无权单方面解除聘用(需经教育局审批),您的编制关系仍由教育局管理。 2. 操作方式: ◦ 可与东莞十一中学沟通,说明“跨市教师调动需先由教育局接收人事关系,再分配至具体学校”的流程规范; ◦ 若学校坚持,建议联系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抬头要求,以官方回复为准。 三、正确的介绍信写法 抬头:东莞市教育局 正文:“兹介绍XXX同志(原单位:江西省寻乌县寻乌中学),因工作调动,现由寻乌中学调至你局所属的东莞市第十一中学工作,请予接洽。” 这样既符合行政流程,也明确了最终工作单位,同时保障您的编制关系由教育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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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4 22:03:08
    10
  • 崔兵 律师
    介绍信,有国家规定的理由,关键是实质性的条件,坚决不能违反法律,任何困难的教育复杂问题,可以直接帮助你建立最大的法律程度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任何困难的问题都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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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 08:23:12
    121
  • 李小苑 律师
    16"
    自动转换:你好,如果你们之前跟学校就是一个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的话呢,那么确实需要由人社局来开这个问题不大,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影响你在东莞那边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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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 15: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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