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一、社保补偿用于偿债的流程建议
1. 劳动仲裁/维权流程
◦ 先向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公司补缴社保或支付社保补偿,拿到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
◦ 若公司不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社保补偿款,同时向上海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该笔补偿款将用于偿还失信债务,请求法院协调将款项直接划转至执行账户。
2. 债务执行对接
◦ 主动联系上海执行法院的承办法官,提交社保补偿的维权材料及偿债意愿说明,申请将社保补偿款纳入执行财产范围,由法院统一分配给债权人。
二、应对原公司举报隐匿财产的策略
1. 举证证明资金性质
◦ 收集证据证明用朋友账户的资金是合法劳动报酬(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而非刻意隐匿的财产。
◦ 梳理与原同事的大额交易流水,提供交易对应的业务/往来证明(如合作单据、还款凭证等),证明资金与被执行债务无关。
2. 主动向执行法院说明情况
◦ 若原公司举报,提前向上海执行法院提交书面说明,解释使用他人账户是因银行卡冻结的客观原因,而非故意隐匿财产,并附上银行卡冻结的法院文书、与朋友的代收款说明等证据。
3. 法律层面的抗辩
◦ 隐匿财产的认定需满足主观故意+客观隐匿行为,若你能证明账户资金是合法收入且未逃避执行(如主动申报收入、表达偿债意愿),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隐匿财产。
三、应对现公司以举报相威胁拒缴社保的办法
1. 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 向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劳动部门会依法责令公司整改,公司的威胁行为不影响社保补缴的法定责任。
2. 保留威胁证据
◦ 保存公司以举报相威胁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若公司实际向法院虚假举报,可主张其构成诬告陷害,或向法院说明公司是恶意报复,请求法院核实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3. 仲裁中主张权利
◦ 在劳动仲裁中明确提出公司的胁迫行为,仲裁委/法院会结合证据认定公司的抗辩理由无效,支持你的社保补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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