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杰
法律执业者
一、核心问题分析
1. 未提交伪证的法律影响
你仅在手机微信中存有伪造证据,并未向法院提交,也未将其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一般不构成伪造证据罪。伪造证据罪的成立需以伪造的证据被提交、影响司法程序为前提,单纯持有未使用的伪证,暂不满足该罪的构成要件,但法官可能据此对你的诉讼诚信产生质疑,影响案件事实认定。
2. 法官的处理逻辑
法官要求你撤诉或调解,一方面是因伪证问题对你的举证可信度产生怀疑,另一方面对方缺席且态度恶劣(辱骂法院工作人员),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核查难度增加。但法官以“追究伪证责任”施压要求撤诉的做法,并非法定程序,你有权坚持诉讼主张。
3. 对方缺席的法律后果
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你已提交真实、合法的证据,若证据能形成完整链条证明消费欺诈事实,法院应依法作出裁判,对方的否认不能单独推翻你的证据。
二、具体行动建议
1. 书面说明伪证相关情况
向法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表示未提交伪证、无伪造证据干扰诉讼的故意,解释持有伪证的原因(如误存、拟准备后发现问题未使用等),争取法官对诉讼诚信的理解。
2. 坚持要求依法审理并缺席判决
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缺席判决申请,列明你提交的证据(闲鱼实名认证记录、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明买卖关系及欺诈事实,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缺席判决的规定,要求法院依法审理。
3. 投诉法官的不当施压行为
若法官持续以“追究伪证罪”为由拒绝依法审理,可向法院的监察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或上级法院投诉,反映法官的程序违法及不当施压行为,要求监督案件审理。
4. 补充证据强化主张
进一步收集闲鱼平台交易记录、对方实名认证信息、电动车交付/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等证据,补强消费欺诈的事实依据,降低伪证事件对证据可信度的影响。
三、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你需确保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如虚构电动车车况、来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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