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圆圆
法律执业者
一、法律定性与追回可能性
你在恋爱同居期间支付的房租、水电、吃饭、网吧等开销,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或共同生活支出。这类日常开销,除非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借条、聊天记录明确约定为借款),否则一般视为自愿付出,难以主张返还。
若你能证明部分大额支出(如为对方单独支付的费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分手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可主张返还。
你在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为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在此期间的支出明显超出你的年龄、智力和经济能力(如累计金额巨大),且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父母)的同意或追认,该部分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你可通过监护人主张返还相应款项。
你提到的转账记录(2024年5月30日后)、房租水电账单、消费凭证等,是证明支出事实的核心证据。聊天记录(即使有删除)若能恢复或找到其他佐证(如对方承认未承担开销的录音、证人证言),将极大增强主张的说服力。
若无法证明款项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仅以“对方未工作、全由我承担”为由主张返还,法院支持的概率较低。
优先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提出要求其承担一半共同开销的诉求,可尝试签订书面还款协议,将赠与关系转化为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整理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房租合同、水电账单、消费小票等,标注每笔款项的用途和时间。尝试恢复或寻找能证明对方未承担开销的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返还不当得利或确认赠与行为无效(针对未成年人时期的大额支出)。
恋爱同居期间的日常开销,司法实践中普遍倾向于认定为自愿赠与,全额或大部分追回的难度较大。
未成年人时期的支出,若金额未显著超出合理范围,法院也可能认定为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不予支持返还。证据不足是此类案件的主要败诉风险,务必重视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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