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圆圆
法律执业者
一、伤残等级并非“一定是九级”,需结合伤情综合判断
脊柱椎体压缩性骨折的伤残等级,核心取决于椎体数量、压缩程度、是否手术及功能障碍情况,并非“四节骨折就一定是九级”
1. 十级伤残常见情形
- 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以上;
- 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 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 二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2. 九级伤残常见情形
- 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 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 二椎体压缩性骨折(无论压缩程度,只要是两节椎体压缩骨折,通常可评九级);
- 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 四节椎体(三节胸椎+一节腰椎)压缩性骨折的特殊考量
- 若四节椎体均为轻度压缩(未达1/3)、无手术治疗、无椎管内占位或严重功能障碍,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的案例。
- 你提供的鉴定意见书依据“二椎体压缩性骨折”条款评定九级,这是常见做法,但并非唯一结论。若重新鉴定时发现:
- 部分椎体骨折为陈旧性损伤,与本次事故无关;
- 椎体压缩程度未达标准要求;
- 功能障碍程度显著轻微,则存在降为十级的可能性。
二、关于重新鉴定的法律策略
1. 申请理由
- 你方已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这是关键一步。若能证明原鉴定存在以下情形,法院更易准许:
-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
-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 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 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 针对本案,可重点从“鉴定时机过早”(出院仅一个月,伤情未完全稳定)、“未充分考虑压缩程度和功能恢复情况”等角度提出异议。
2. 证据准备
- 收集全部病历、影像片(CT、MRI),重点对比不同时间点的骨折愈合情况;
- 申请法院调取或委托新的鉴定机构,对椎体压缩比例、功能丧失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 检索并提交类似案例,供法院和鉴定机构参考。
3. 责任比例影响
- 交警认定你母亲为次要责任,女孩为主要责任。即使伤残等级维持九级,赔偿金额也会按责任比例划分,你方无需承担全部损失。
三、总结与建议
- 四节椎体压缩性骨折并非必然构成九级伤残,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存在被评定为十级的可能。
- 你方申请重新鉴定的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应积极配合法院和新鉴定机构的工作,提供完整、真实的医疗资料。
- 若重新鉴定结果降为十级,将显著影响赔偿金额;若维持九级,也可通过责任比例抗辩降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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