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一、刑事责任风险分析
(一)核心法律依据
1. 诈骗罪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即达到“数额较大”的刑事立案标准,3400元已满足入罪金额门槛。
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2. 本案关键区分
情形 是否构成诈骗罪 核心判断标准
正常家教中介服务 不构成 真实提供家教信息、促成服务,收费有合理依据,无虚构/隐瞒
虚假中介诈骗 构成 虚构家教需求、伪造家长信息,以“中介费”为名骗取钱财,非法占有为目的
明知他人诈骗仍提供帮助 可能构成共犯/帮信罪 明知家教老师实施诈骗,仍提供账号、发布信息、协助收款
你个人微信仅发布家教需求,中介费由企业微信收取,若你对诈骗行为完全不知情、未参与分赃、未协助诈骗,则不构成诈骗罪;若存在明知、协助等行为,则可能涉嫌共犯或帮信罪(《刑法》第287条之二)。
(二)帮信罪风险提示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刑法》第287条之二,若你明知他人利用微信实施诈骗,仍提供账号、发布信息、协助收款,即使未直接获利,也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你仅发布需求、未直接收款,帮信罪风险相对较低,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二、当下紧急处理流程(按优先级执行)
(一)第一步:主动联系办案派出所,核实案件详情
1. 联系渠道
◦ 按微信提示拨打:立案市区号+96110(反诈专线)、立案市区号+114查询派出所电话,或直接拨打案件编号对应的新湖派出所电话。
◦ 致电话术参考:
“您好,我是XXX,我的微信账号(微信号/手机号XXX)因编号XXX的案件被封停,我想核实:我在本案中的身份(被害人/嫌疑人/证人)、封停原因、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我需要配合的事项。”
2. 必须核实的核心信息
◦ 案件定性:是电信诈骗案,还是其他类型案件?
◦ 你的角色:是被诈骗的被害人,还是涉嫌诈骗的嫌疑人?
◦ 涉案事实:警方认定的诈骗行为具体是什么?是否与你发布家教信息、企业微信收款有关?
◦ 后续要求:是否需要到派出所做笔录、提交证据?
(二)第二步:固定全部证据,自证清白
1. 需准备的证据材料
◦ 微信发布家教需求的完整聊天记录、朋友圈/群聊截图;
◦ 与家教老师的沟通记录(证明你仅发布需求,未参与收费、未承诺服务、未分赃);
◦ 企业微信的主体信息、收款记录(证明收款主体与你无关,你未实际获利);
◦ 家教服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是否真实匹配家教、是否有家长反馈);
◦ 身份证、微信账号主体证明等身份材料。
2. 证据要求
◦ 所有证据需完整、原始,不得篡改、删除;
◦ 提前整理成书面清单,便于向警方提交。
(三)第三步:微信账号与资金处理
1. 资金提取
若账号内有余额,可在微信登录处罚页点击「提取帐号内的财产」,按指引提取资金,避免资金被冻结影响使用。
2. 账号解封
◦ 公安机关封停的账号,无法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必须由办案单位出具解封通知后,微信平台才会处理;
◦ 若核实为误封,可向派出所提交证据,申请解除封停;
◦ 切勿相信“付费解封”“第三方代办解封”,此类均为诈骗。
(四)第四步:法律专业介入(关键)
1. 若被认定为嫌疑人
◦ 立即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全程陪同接受询问,避免作出不利供述;
◦ 律师可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申请取保候审、核实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2. 若为被害人/证人
◦ 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协助破案;
◦ 若自身财产受损,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偿。
三、关键风险与注意事项
⚠️ 绝对禁止的行为
1. 不要逃避调查、拒接警方电话,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畏罪潜逃”,加重处理;
2. 不要向警方作虚假陈述、伪造证据,否则可能涉嫌伪证罪;
3. 不要轻信“花钱捞人”“找关系解封”,此类均为诈骗,且可能涉嫌行贿。
⚠️ 核心法律边界
• 正常家教中介服务本身不违法,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虚假收费才构成诈骗;
• 3400元虽达到立案标准,但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积极退赔的,可争取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
• 企业微信收款不影响责任认定,若你未参与、不知情,无需为他人行为承担责任。
四、后续行动建议
1. 24小时内:拨打96110联系办案派出所,预约当面沟通时间;
2. 沟通前:整理全部证据,提前梳理事实经过,形成书面陈述;
3. 沟通时:全程如实陈述,不夸大、不隐瞒,对不清楚的问题明确表示“不清楚”,不随意猜测;
4. 必要时:立即委托律师,由律师陪同固定笔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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