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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40

打二审,还是等追加二局

因为中铁二局四公司已经是失信人了,我现在想要回款只能给中铁二局要。现在我是打二审合适,还是等一审裁定以后追加中铁二局,因为一审中已经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我到时候还能追加上中铁二局吗 。 有能给找的这两个混淆证据的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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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2026-05-25 13:05:07

全部(33)位律师解答

  • ¥1.29
    陈舒婷 律师
    12"
    自动转换:已经一审判决之后不能再另外追加被告了,可以另行起诉或者呢,在执行阶段尝试申请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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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06:17
    17
  • ¥1.29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立刻提起上诉:千万不要等一审判决生效。必须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中明确要求改判中铁二局承担责任。 搜集“混同”证据:既然咨询者提到了“混淆证据”,这是二审翻盘的关键。重点搜集财务混同、人员混同的证据。 找专业律师:这属于比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与公司法交叉领域,特别是针对大型国企的“刺破公司面纱”(即要求母公司担责),难度很大,需要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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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06:37
    130
    • 楼主: 麻烦你加我1362214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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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34:47
    • 匿名服务方: 点击头像,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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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50:06
  • ¥1.29
    律师
    您好,我是刘志凯律师,您说这个一审下裁定,是怎么下裁定呢?你正常你现在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怎么还会有一审下裁定呢?而且你一审判决已经。确定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了,你现在想追中铁二局,从这个程序来讲,应该是提起上诉啊,然后在二审中争取改判,中铁二局承担责任 我的电话,13102121801,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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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07:17
    134
  • ¥1.29
    李晓轩 律师
    如果已经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那你不可能再追加中铁二局,你只能上诉然后要求中铁二局承担责任但是你得向二审法院提交跟中铁二级存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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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08:17
    370
  • ¥1.29
    张广雷 法律执业者
    你好,看了一下你描述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案例,你二审的时候可以把原被告都放上去。但是你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他是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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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08:24
    18
  • ¥1.29
    邓锋 律师
    13"
    自动转换:你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申请二审有一定的概率,改判要求对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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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09:41
    2
  • ¥1.29
    刘闯 法律执业者
    83"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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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0:44
    2331
  • ¥1.29
    张佳伟 律师
    首先,你要清楚一点二审是不能追加被告,这样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其次,你可以要求加对方为第三人或者要求法院依法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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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0:46
    60
  • ¥1.29
    张凤启 律师
    您好!按照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诉讼中要追加当事人,要在一审中申请追加,二审是不予追加的。当然,如果二审发回一审重审,在重审的过程中,当事人仍然可以申请追加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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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1:21
    156
  • ¥1.29
    宋成海 律师
    鉴于一审已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你现在可以提起上诉。如果等到一审判决生效,你将丧失在二审中追加中铁二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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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2:13
    57
    • 楼主: 麻烦你加我1362214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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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34:08
  • ¥1.29
    陈华明 律师
    如果你起诉的时候还是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情况一样的话,那么,法院的裁定不会跟判决书冲突的,建议尽快提起二审。 如果你是在另外的法院,那么,可以等待我一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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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3:15
    145
  • ¥1.29
    张扬智 律师
    14"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呢?一审法院已经作出相应的判决了,那你应该在有效的上述期限内及时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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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4:45
    22
  • ¥1.29
    韩冰 律师
    如果法院一审判决了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那么你想等一审生效,追加它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 是不支持的,你这个情况应该尽快整理新的有利证据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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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18:57
    19
  • ¥1.29
    李鑫 律师
    36"
    自动转换: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已经因为医生,他已经判决这个二级不承担责任,你只能是大二生啊,希望二审能改判啊,如果说二婶在判决之后,还是盼着这个二就不承担责任,那你在追加的话,就没法追加了,因为他已经被这个生效的法院感觉啊,确认他而去,不承担责任,你就追加就追加不上了,所以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了你就是综合分析整个案件啊,看二审能不能打达到我们的这个诉求?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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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23:40
    204
  • ¥1.29
    崔常山 律师
    1. 现在情况:一审判中铁二局不用担责,但下属四公司是失信,根本拿不出钱。 2. 选二审 直接上诉,在二审拿母子公司人格、财产混同的证据,要求中铁二局一起还钱,省时、一步到位。 3. 千万别等一审结束 等一审判决生效,这个案子就定死了,没法在本案追加中铁二局,只能重新单独再起诉,费时费力、难度翻倍。 一句话总结:直接打二审,别等后续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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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24:17
    79
    • 楼主: 麻烦你加我1362214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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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33:40
  • ¥1.29
    王宝珊 律师
    您好,从一审判决中可以看出已经认定本案的纠纷与中铁二局没有关系,您这边如果上诉需要向法院提供本案与中铁二局有关系的证据,否则二审法院也很难支持由中铁二局来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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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24:37
    1500
  • ¥1.29
    任宇飞 律师
    如确认四公司未获判承担责任,或认为有必要在重审阶段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应当在15日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并在上诉状中明确请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以便追加中铁二局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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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27:47
    100
  • ¥1.29
    刘锐 律师
    根据你的叙述,一审不能追加,二审也不可能追加上。但你又说一审已经判了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你怎么又等二审追加呢?这些图片是打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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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43:37
    63
  • ¥1.29
    李新宇 律师
    1. 核心结论:必须打二审(上诉) 绝对不能等一审裁定生效。 原因:一审判决书已经明确写了“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如果咨询者不上诉,等待判决书生效,那么这份判决就具有了既判力(法律效力)。这意味着法律上已经认定中铁二局无需负责。 后果:一旦生效,咨询者再想通过“追加”的方式把中铁二局拉进来,程序上会极其困难,甚至不可能。因为“追加被执行人”通常是在执行阶段,且理由必须非常充分(如人格混同),如果原审判决已经免除了其责任,执行法官通常无权直接推翻原审判决去追加。 2. 关于“追加”的误区 咨询者问:“一审中已经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我到时候还能追加上中铁二局吗?” 答案:很难。 解释: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通常发生在审理过程中。既然一审已经判完了,审理程序结束。如果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你要追加中铁二局为被执行人,必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虽然其中有一条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其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但这需要极高的举证责任。而且,如果原审判决已经审理过并排除了其责任,执行庭通常不敢直接追加,会告知你需要另行起诉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这会把战线拉得无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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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56:19
    532
  • ¥1.29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中铁二局四公司是中铁二局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分公司有所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如果存在母公司滥用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母公司需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中铁二局存在滥用中铁二局四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如过度支配与控制四公司财务、业务等,导致四公司财产与中铁二局财产混同,或中铁二局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可以直接起诉中铁二局,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2、若没有上述情形,一般应先起诉中铁二局四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即使先起诉中铁二局四公司,若其无法清偿债务,后续也可申请追加中铁二局为被执行人。 3、关于一审已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后能否追加,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一审判决未生效,你提起上诉,在二审中,若有新证据证明中铁二局应承担责任,或存在一审遗漏必须共同诉讼当事人等情形,可向二审法院申请追加。若一审判决已生效,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如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遗漏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等,可通过再审程序申请追加中铁二局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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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3:56:49
    280
  • ¥1.29
    崔兵 律师
    这种事情肯定要注重出击,而且要把握主动权,根据我对世界各国法律的研究,哪怕有三审和各种其他的法律制度都是这样,所以法律是通的,核心是强大的法律能力,大家有任何疑难的中外法律难题都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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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4:22:36
    121
  • ¥1.29
    吕海 律师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您介绍的基本情况考查,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中铁二局对相关债务无需承担责任,则在执行程序中你方申请追加中铁二局的请求不会获得支持。 ② 建议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中铁二局对前述债务承担清偿义务。 ③ 关于中铁二局四公司与中铁二局间存在混同的情形,建议你方从财务往来、用工模式、业务交融等角度收集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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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4:24:03
    247
  • ¥1.29
    孙杭林
    你说的情况。能提起二审最好,如果二审维持的情况下,可以再追加。追加如不成功,根据情况可能还需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一般按照财产案件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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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4:26:26
    499
  • ¥1.29
    毕姚胜 律师
    这个到时候从股东权益看看能不能追加,一般情况下来讲直接诉讼的最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看看能否在执行阶段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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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4:53:45
    22
  • ¥1.29
    王伟政 律师
    根据你所描述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完全可以将中铁二局四公司及中铁二局一并作为被上诉人提起二审上诉。具体中铁二局是否承担民事责任,要看其四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情况,您可以点击本律师头像,发布定向电话订单,为您具体系统提供全面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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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5:18:51
    322
  • ¥1.29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建议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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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5:20:26
    107
  • ¥1.29
    秦惠芳 律师
    你好,因为已经出了民事判决书,并且判决书中已经确定中铁二局不承担民事责任,你无法再去追加,如果你有新的观点或者是证据可以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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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5:44:23
    1238
  • ¥1.29
    李国民 律师
    1. 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分公司债务,总公司依法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一审已认定四公司不具备偿债能力,这正是追加总公司的核心事实理由。 ​ 2. 实操优势 ​ - 二审可直接在庭审中提交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总公司管控分公司、债务承接等证据,主张改判中铁二局承担付款责任,无需另行起诉,节省大量时间; ​ - 二审改判总公司担责后,可直接执行中铁二局的财产,无需重复立案; ​ - 避免一审生效后,再起诉总公司时被认定为重复诉讼而被驳回。你案件的核心,就是打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和总公司实际管控、债务承接,整理以下三类关键证据,二审中完全可以推翻一审结论: 1. 资金混同证据:中铁二局四公司的工程款最终汇入中铁二局总公司账户、总公司统一调配资金的流水记录; ​ 2. 人事管控证据:四公司的高管、财务人员由中铁二局直接任命,人员存在交叉任职; ​ 3. 项目管控证据:案涉项目由中铁二局统一招投标、总公司收取管理费、总公司对外承担项目责任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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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6:22:14
    354
  • ¥1.29
    何东华 律师
    你好!你和被告二没有买卖法律关系,你上诉无非就是想让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责任,你上诉如果没有他们混同的证据,承担责任比较难,浪费了上诉费,执行追加没有出资可能可以追加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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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6:53:02
    4
  • ¥1.29
    赵宴敏 律师
    17"
    自动转换:你们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但是这是进入执行阶段以后,你现在这个阶段的话,如果你想我建议你还是找一个律师当面去咨询,这样给你解答的更清楚一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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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5 17:39:34
    100
  • 刘献婷 律师
    取决于一审中您列二局为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责任是以什么理由,同时需要结合您目前案件办理情况,看有无必要继续在本案中追责二局,或是以其他案由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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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8 18:39:56
    0
  • 陈立光 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键问题:中铁二局四公司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13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中铁二局四公司是分公司的性质,则其债务应由中铁二局承担;如果是子公司(独立法人),则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承担债务。您需先查清其工商登记性质。 二、一审已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如果一审判决已经明确认定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则不能再通过"追加"的方式将其拉回同一案件。此时有两个选择: 方案一:上诉(二审)。在一审判决未生效前提起上诉,针对"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这一认定提出上诉,主张中铁二局四公司不具备独立偿债能力,实际由中铁二局控制经营,应承担连带责任。 方案二:执行阶段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如果一审判决生效后中铁二局四公司仍无力偿债,可在执行程序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追加中铁二局为被执行人。但难点在于:一审已判决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执行中再追加会面临较大阻力。 三、建议 优先选择方案一,即上诉(二审),在二审中重点陈述:中铁二局四公司无独立偿债能力且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债务应由中铁二局承担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考虑是否构成法人人格混同,可主张刺破公司面纱。 注意上诉期限: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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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0:54:40
    2
  • 赵许江 律师
    一审已判中铁二局四公司自行担责、中铁二局无责,二审原则不能直接追加中铁二局为被告,仅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时才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稳妥路径优先上诉二审推翻一审不担责认定、同步提交人格混同/出资不实/指令经营证据,若二审仍驳回母公司责任,判决生效后可单独另案起诉中铁二局追责,无法在一审裁定后中途追加被告;能专门梳理中铁体系母子公司混同、资金调拨、人员共管、项目统管类证据的建工商事律师很多,优先找擅长建设工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本地律所律师,全程协助二审举证或另行立案起诉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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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0 22:47: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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