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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隐瞒真实目的收货盈利构成诈骗罪吗

我在学校收二手手机和报废机,由于学长学姐不知道市场价多少钱,我报废机五块钱收上来,正常使用老机型二三十就收上来了,然后转卖一两百,收的时候我说,收手机是为了当模型机用,实际是闲鱼转卖赚差价了,盈利三千左右,这个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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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犯罪
2026-06-27 21:51:21

全部(19)位律师解答

  • ¥1.38
    李鑫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那你的低价收回来高价卖这个就是一个正当的一个商业行为,至于说你在收的时候谎称就是说你这个不值钱或者是卖不了多少钱。啊,这个就也是一个正常的一个商业行为啊,不构成违法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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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3:10
    204
  • ¥1.38
    陈舒婷 律师
    诈骗罪指的行为人自始具有将他人财物永久性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故意。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根据其描述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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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4:30
    17
    • 楼主: 您好!金额不是三千以上吗,只是因为金额未达到不构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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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18:22
  • ¥1.38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您好,你谎称收机做模型机、低价收机倒卖牟利,属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出售者低价出让主因是不懂行情,并非被说辞误导,且你支付了对价,无刑法上非法占有目的,3000元差价不满足诈骗定罪要件。但对方可起诉撤销交易,要求补足差价,若收来路不明手机还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风险。建议你后续如实告知收购用途,交易留存对方信息;对已有不满同学主动补差价,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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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4:32
    2329
  • ¥1.38
    刘剑 律师
    不构成诈骗罪,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属于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边界地带。 一、核心结论 单纯隐瞒收购目的(称"当模型机"实为转卖赚差价),一般不构成诈骗罪,更可能属于民事上的信息不对称或欺诈。但具体是否违法,需看收购时是否存在对手机价值、功能状态的实质性欺骗。 二、诈骗罪的关键门槛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要求: 1.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 必须针对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质量、权属等核心要素 2. 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 被害人因欺骗而自愿处分财产 3. 非法占有目的 → 骗取对方财物 你的行为分析: 你隐瞒的是收购用途(模型机 vs 转卖),而非手机本身的价值、功能或价格 学长学姐对"出售手机"这一行为是明知的,对价格也是认可的(哪怕偏低) 手机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不知道市场价"不等于"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因此,这属于典型的"低买高卖"商业行为,利用的是信息不对称,而非刑法意义上的诈骗。 三、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诈骗? 如果在收购时你还实施了以下行为,则可能涉嫌诈骗: 谎称手机是报废机/无价值,诱使对方以废品价(5元)出售实际可正常使用的手机 - 故意损坏手机后收购,再修复转卖 - 冒充官方回收人员,利用身份欺骗压低价格 - 收购时明确承诺"仅用于模型展示、绝不转卖",且对方正是基于此承诺才低价出售 若仅是一句"当模型机用",对方并未因此对手机价值产生根本性误判,则刑事风险较低。 四、盈利三千元的法律定性 - 诈骗罪"数额较大"起点:多数地区为 3000元(你已触及) - 但数额达标≠构成犯罪:关键看行为手段是否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 若被认定为民事欺诈,对方可在知道真相后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要求你返还差价或退货。 五、建议 1. 停止虚构用途话术:明确告知"回收后转卖/拆解",避免民事欺诈风险 2. 合理定价:报废机5元、老机型二三十元若明显低于市场回收价,易被认定为乘人之危 3. 保留交易记录:证明对方自愿出售、对价格无异议 4. 若已被举报:配合调查,强调对方明知出售的是手机,你未就手机本身的功能、价值进行欺骗 总结:单纯赚差价不犯罪,但"骗用途"的话术有风险,建议诚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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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5:51
    0
  • ¥1.38
    任宇飞 律师
    手机本身是真实存在的,功能价值并未因你隐瞒用途而改变,学姐学长的处分决定是基于手机本身,而非“模型机”这个用途。因此,你的行为更符合民事欺诈的特征,而非刑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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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5:53
    99
    • 匿名服务方: 今后收购时应明确告知用于二手转售,并允许对方自主判断价格,避免制造虚假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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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9:27
    • 匿名服务方: 避免短期内大量收购,尤其是同一来源或同一类人群,防止被认定为系统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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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00:07
  • ¥1.38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从法律角度看,隐瞒真实目的收货盈利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二手手机回收场景中,若卖家(学长学姐)对手机真实价值存在认知偏差,而你通过虚构“收机用于模型机”等用途诱导其低价出售,再转卖牟利,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因为诈骗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履约或返还财物的意图,而是通过欺骗手段永久剥夺他人财产。 但若你收购的手机来源不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未核实卖方身份与物品合法性,即使主观上无诈骗故意,也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名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转卖,即可构罪。例如,有案例显示,以远低于市场价收购全新手机且无法提供购买凭证,即便辩称“不知情”,司法机关仍可依据交易异常推定“明知”,从而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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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1:59:07
    129
  • ¥1.38
    李新宇 律师
    从法律角度看,隐瞒真实目的收货盈利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进一步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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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00:22
    532
  • ¥1.38
    张华北 律师
    您好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在旧机交易过程中没有存在任何强迫交易等行为,这种情况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完全是平等交易 自愿买卖 是市场行为,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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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03:22
    682
  • ¥1.38
    赵宴敏 律师
    两方面问题,一个是你收手机的时候,你的目的和对方给你手机之间没有诈骗关系。第二个,你报废机转卖,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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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10:59
    100
  • ¥1.38
    陈娜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描述,这种情况并不是诈骗构成不了犯罪,你最多只能算是民事欺诈行为,会面临被撤销买卖合同关系退款的风险和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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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33:07
    57
    • 楼主: 只是金额达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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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38:42
    • 陈娜服务方: 与金额关系并不大,主要是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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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39:13
  • ¥1.38
    张佳伟 律师
    不算,本身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首先,你需要知道什么叫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你这个显然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不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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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43:19
    59
  • ¥1.38
    宋成海 律师
    总结来说,你利用信息差低买高卖赚取差价,属于商业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需注意民事纠纷和赃物风险。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你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受欺诈方有权在知道真相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要求返还手机或补足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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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45:01
    56
  • ¥1.38
    王宝珊 律师
    你隐瞒倒卖目的低价收机属于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对方低价售机根源是不了解市价,你支付了购机对价,无刑事非法占有意图,不满足诈骗定罪条件,但对方可起诉要求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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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49:55
    1499
  • ¥1.38
    何东华 律师
    你好!你描述的案件事实不违法,自由买卖,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属于正常商业逻辑,所有商业都不会告诉进价,至于你买手机的目的,不是诈骗罪构成要件和案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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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2:50:00
    4
  • ¥1.38
    韩冰 律师
    这个情况下一般构不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但是属于民事欺诈的范畴。 对方知道的话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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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3:24:59
    18
  • ¥1.38
    杨康 律师
    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不属于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不属于违法行为。 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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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23:39:19
    171
  • ¥1.38
    朱小方 律师
    一般不认定刑事诈骗罪,但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不妥当 1. 诈骗罪要求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核心目的是被骗无偿/极低对价交出财物;对方是自愿主动把手机卖给你,清楚自己是出卖旧手机换钱,只是不清楚市场价,不属于被诈骗。 2. 你隐瞒“倒卖牟利”、谎称“做模型机”,属于隐瞒交易真实用途的民事欺诈,卖家知情后可撤销交易、要求补足差价或退回手机。如实告知收购用来二手转卖,双方自愿协商价格,明码标价就不存在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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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8 00:58:48
    85
  • ¥1.38
    刘学勤 律师
    您好,像您咨询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没有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当然如果你有顾虑的话,可以详细的联系私信我给您做进一步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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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8 02:20:47
    250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可能属于民事欺诈。具体分析如下: 1、不构成犯罪的原因: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要求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自愿处分财产,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你虽隐瞒了收购手机用于转卖盈利的目的,但主要是利用了对方对手机市场价格的不了解,而非针对手机本身的价值、功能等核心要素进行欺骗,对方对出售手机这一行为是明知且自愿的,因此通常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存在民事欺诈风险:你谎称收手机是当模型机用,以此压低价格,这种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可能构成民事欺诈。若对方日后知晓真相,可在知道真相后1年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要求你返还差价或退货。 3、此外,若收购的手机来源不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未核实卖方身份与物品合法性,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你后续如实告知收购用途,合理定价,保留交易记录,避免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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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8 07:06:50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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