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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40

工作时长认定

本人今年2月2日入职成都武侯区某公司,到8月2日星期日满半年。 公司于7月29日周三hr口头通知我裁员,双方就赔偿没有谈拢。 我于7月30日和31日请了病假(有三甲医院证明)。 今天7月31日hr微信给我发了解除合同通知,理由是不胜任岗位要求,通知书的工作截止日期是7月29日,并要求我8月3日周一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我计划周一去公司拿到仍在工作的证据,后续走劳动仲裁。 我的问题是: 我能否以公司这个解除合同是违法的(我前五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都是全额发放,没有不适合岗位的证据,且给我通知时我在病假中),不认可合同解除并于8月3日正常到岗为证据,诉求劳动仲裁支持我已经工作超过半年? 因为这个可能涉及到具体劳动仲裁委认定的尺度习惯,所以想请成都本地特别是武侯区有劳动仲裁经验的了解本地仲裁尺度、尿性的律师来回答,其他律师勿扰,最好有相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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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2026-07-31 19:15:54
  • 补充问题:

    各位律师请注意,我问的问题是劳动仲裁会如何认定我的工作时间,请有成都本地仲裁委打交道经验的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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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0:41
  • 补充问题:

    我目前担心的是仲裁委会认为我8月3日没有正常工作,所以工作不满半年,我感觉这里仲裁委的自由裁量很大,所以想请教对成都这边仲裁比较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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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5:09

全部(25)位律师解答

  • 崔兵 律师
    可以的呢,坚决斗争维权呢。劳动仲裁是全国性的,包括世界性的劳动官司。本律师有32年一线中外各类的法律的实际工作和处理经验,大家有任何的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难题,都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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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16:59
    121
  • ¥2.85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您好,公司在你病假期间以不胜任岗位单方解除,无对应考核证据,解除大概率违法。单位单方划定7月29日为用工截止日不具备法律效力。 8月3日正常出勤留存打卡、沟通记录。仲裁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工龄认定以实际用工起止为准,坚持工龄满半年。 优先固定病假材料、聊天记录、薪资流水、解除通知,武侯区仲裁审理注重单位举证能力,无不胜任证据难以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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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17:54
    2331
  • ¥2.85
    张凤启 律师
    27"
    自动转换:您好,根据您介绍的情况,公司应该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您不幸运工作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现在什么公司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因此嗯,公司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您可以凭这个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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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18:34
    156
    • 楼主: 我的问题是劳动仲裁会如何认定我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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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19:57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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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自动转换:您的工作实际是从你入职到那个最后就说他要求后进行结束合同发出这个解除合同通知这段时间肯定算你正常的,这个入职时间,这个每天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的这个世界标准来确定。
      2026-07-31 19:29:49
  • 张华北 律师
    你好朋友,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啊,那么分为两个方面,第1个方面啊,看是是否已经过了实习试用期,如果说。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单位现在辞退啊,那就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第二如果说没有过试用期,那么单位辞退必须有几个条件,第1个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第2个要经过考核以后被证明不符合论标准第3个要经过民主程序,那么缺一不可,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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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19:47
    683
  • ¥2.85
    任宇飞 律师
    你的情况:2月2日入职,8月2日满半年。虽然公司在7月31日发出通知,但工作年限计算至实际离职日。只要你8月3日正常到岗,实际工作时间就已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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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0:27
    100
    • 楼主: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我担心仲裁委认为我8月3日没有实际工作,不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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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3:45
    • 匿名服务方: 因解除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关系持续有效。你持续主张继续履职、8月3日正常到岗,劳动关系至少存续至8月2日,连续用工满6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47条,按1年标准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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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5:31
  • 邹春 律师
    你好,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胜任岗位工作为由解除合同,没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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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1:46
    26
    • 楼主: 我问的问题是劳动仲裁会如何认定我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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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2:53
    • 匿名服务方: 入职时间就根据你提交的证据来显示,你可以按照你有记录的时间开始要求计算赔偿金。如果是添加了微信就从添加的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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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1:18:42
  • ¥2.85
    刘剑 律师
    一、关于解除是否违法 公司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解除,需满足法定要件:须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有不胜任的客观证据、且须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您前五个月绩效、岗位工资均全额发放,公司很难举证您"不胜任",解除大概率构成违法解除。此外,您在病假医疗期内被通知解除,程序上也存在明显瑕疵。 二、关于您的策略是否可行 可以主张违法解除,但建议您调整预期: 1. 继续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目前支持难度较大。当前企业整体经营困难,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量尺度整体偏向于企业一方,这是明显的司法趋势。对于入职时间短、岗位可替代性强的案件,仲裁委通常倾向认定"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即便认定解除违法,也多是判决支付赔偿金(2N),而不支持恢复劳动关系。您入职尚不足半年,即便全部支持,2N也仅为一个月工资左右。 2. "满半年"的意义有限。您想通过8月3日到岗把工龄凑满半年,即便认定,经济补偿也只是从0.5个月变为1个月工资,赔偿金相应为1个月变为2个月,差额并不大,不值得为此投入过多对抗成本。 3. 8月3日到岗问题。可以去,并保留打卡、到场、要求工作的证据(录音录像、微信记录),目的是固定"公司拒绝提供劳动条件"的证据,而非必然能延续工龄。 三、务实建议 先与公司协商,以"违法解除赔偿金+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病假工资"为谈判基础,金额通常优于仲裁裁决后的执行风险;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武侯区劳动仲裁目前案件量大、审理周期较长,请做好时间预期。 建议尽快固定证据:解除通知、病假证明及请假审批记录、工资流水、绩效考核记录、与HR的沟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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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3:52
    2
    • 楼主: 谢谢,您回答的非常详细和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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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9:10
  • ¥2.85
    张佳伟 律师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工龄从第一天工作到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没有半年算半年,超过半年算一年,其次,你的工作期间的最后一日就是你收到解除通知之日,最后,你可以主张单位违法解除要求2N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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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27:24
    60
  • ¥2.85
    韩冰 律师
    你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8月3日你仍继续打卡、提供劳动,单位也没有拒绝你上班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工作市场超过半年。但需保留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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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31:35
    19
  • ¥2.85
    张建忠 律师
    你好,刚看到,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解除合同有没有依据,能不能胜任工作,这个是要有一定的证据的,包括平时的考核以及考核标准,还有具体的考核情况,不是说口头就能断定的,至于你说的8月3号是不是超过了半年,这个是仲裁委支持的,已经超过半年,如果他解除合同的依据不成立,那你这边就按违法解除合同认定要求2n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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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33:28
    1
  • ¥2.85
    鲁强 律师
    你好,其实根据你的描述情况来看,公司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裁决(判决)后你可以继续上班,在走程序的时间里,你还可以主张正常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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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35:42
    121
  • ¥2.85
    崔常山 律师
    核心要点(成都武侯仲裁口径) 1. 公司以不胜任解除涉嫌违法:缺少调岗/培训流程,无不胜任证据,且你休病假期间下发解除通知。 2. 工龄能否算至8月2日,取决于仲裁请求: ✅ 请求撤销解除、继续履行合同:劳动关系持续,工龄认定满半年; ✅ 只索要违法解除赔偿金:劳动关系通常认定截至7月31日,难认定满半年。 3. 8月3日正常到岗,仅能证明你不认可辞退,不能单独改变劳动关系终止时间。 建议 仲裁优先申请确认解除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备好工资流水、病假证明、辞退聊天记录、到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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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19:56:45
    79
  • ¥2.85
    宋成海 律师
    从2月2日算到7月31日,实际工作天数是181天(2026年为平年)。只要超过半年多1天,法律上就稳稳迈过了“满半年”的门槛,赔偿年限应当按1年计算。 只要你能把病假证明和8月3日想去上班的证据提交给仲裁委,武侯区的仲裁员大概率会认定你工作年限已满半年,支持你拿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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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0:02:47
    57
  • 李鑫 律师
    57"
    自动转换:你好,根据你的描述,首先呢,工作将近满半年,对吧?他口头通知,他们有一个证据来证明他通知你了,除非是有熟练的证据证明他啊,要和你解除合同,所以了,虽然说她7月29号通知你了,但是了嗯嗯,8月3号去啊,那这个肯定它还是属于这个正常工作,没有接触了啊,这是第一点第二点的话,你半年还有个半年的问题他说不是他,甚至是试用期半年吗?还是什么问题?如果是试用期半年的话,那你劳动合同签的是几年对吧,所以这块如果说他从来一个违法试用期违法的,有可能它就存在一个违法持续的问题,违法辞退的话,它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那就是虽然说你有可能是两个月或者是一个月的,至于不常见,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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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0:02:56
    204
  • ¥2.85
    王宝珊 律师
    您好,1. 公司病假期间以不胜任岗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绩效考核佐证,解除合法性存疑,单位单方划定7月29日为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缺乏法律依据。 2. 武侯区仲裁认定工龄,以实际用工起止节点为准。8月2日已满半年工龄,即便8月3日未实际在岗,不能直接否定此前已满半年的用工期限。 3. 仲裁审理侧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单位无法举证不胜任依据,解除大概率不被认可。建议留存病假资料、解除通知、出勤沟通记录,8月3日正常前往公司固定在岗证据。 4. 维权思路:不认可公司单方解除时间,仲裁主张劳动关系存续至8月2日,工龄满半年,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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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0:43:24
    1500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31"
    自动转换:你有没有实习期啊?你工作不满半年,如果是在实习期之内的话,试用期这个是随时解除合同的,如果是正式工作,那必须是一个月的时间预备通知你这个时间是不对的,他必须提前30日通知才能撤退,不么半年看看劳动合同那种是不是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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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0:45:13
    280
  • ¥2.85
    周圆圆 法律执业者
    如果你能提供8月3日的工作记录,比如打卡记录,处理事务的记录,仲裁委大概率会认定你8月3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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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1:00:32
    4
  • 吕海 律师
    当事人,您好。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建议您在本平台或者当地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上检索擅长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律师,直接向其咨询前述问题,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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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1:08:44
    247
  • ¥2.85
    盘家武 律师
    你想要认定的为8月3日无非就是想卡半年不满一年,以此满足一个月赔偿金的条件,如果你想做成工作时间超过半年,那就得看你后面两天请假有没有请假单据或者其他请假的证明,而不是医院诊断证明之类的材料,另外解除合同应为通知达到之日,而不是通知记录的解除之日,那么就应该是7.31日作为解除合同的时间,你的重点应该放在满半年上,其次才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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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1:42:09
    1
  • 孙杭林
    你说的情况。8月3日办理离职交接,劳动关系在交接日终止。交接工作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工作截止日期不同于劳动关系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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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06:09
    499
  •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既然单位要求你8月3日去单位,那正好到点打卡上班,这不超过半年啦!而且单位因为歇病假就解除合同也不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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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27:20
    107
  • ¥2.85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公司做法违法: 未经过培训/调岗直接辞退 + 病假期内辞退 = 违法解除。 时间节点关键: 只要熬过8月2日,工龄就上了一个台阶(从0.5变成1)。 行动指南: 8月3日必须去公司“表演”上班,并留下“我想上班但公司不让”的铁证。 给律师的建议(如果这是你在模拟回答): 可以明确告诉他,成都武侯区仲裁委对于此类明显的违法解除(尤其是病假+无培训调岗)打击力度较大。只要他8月3日做好了取证(证明自己没有旷工,是公司拒绝用工),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存续至8月3日以后几乎没有悬念。可以直接主张2N(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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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31:41
    130
  • 李新宇 律师
    关于“工作时长认定”的关键性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现状: 当事人2月2日入职,到8月2日才满半年。如果解除日期被认定为7月29日(公司通知上的日期),则工作时长为5个月27天,不满半年,公司只需赔偿0.5个月工资(若是违法解除则是1个月)。如果解除日期被认定为8月3日或之后,工作时长超过半年,赔偿基数变为1个月工资(若是违法解除则是2个月)。 结论: 这几天的时间差,直接决定了赔偿金是“1个月”还是“2个月”的区别(针对违法解除赔偿金2N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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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32:48
    532
  • 毕姚胜 律师
    建议你还是直接去上班,如果公司裁员,给你书面的文件,否则不一定是裁员啊,可以直接录音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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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3:29:56
    22
  • 何勇 律师
    62"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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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3:39:04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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