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
律师
一、法律依据
1. 一般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法〔2021〕281号)明确规定:
> "人民法院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案件,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2. 民间借贷领域(可类推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3. 刑事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规定,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虚假诉讼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刑事侦查机关。
二、本案分析
截图所述情形具备典型的虚假诉讼特征:
情节 法律评价
供货商刻意伪造合同 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保全冻结账户 已造成实际损害后果
被告当庭发现并提出公章真伪司法鉴定 法院此时已应产生合理怀疑
供货商得知鉴定申请后立刻撤诉 明显系为逃避鉴定、掩盖伪造事实
法院准许撤诉后不再处置 程序处理确有不当,放任了违法行为
关键问题:在被告已当庭提出公章伪造并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职权对案件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此时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以"准许撤诉"方式结案,实际上规避了对虚假诉讼行为的认定和惩处,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精神。
三、建筑公司后续维权路径
(一)刑事途径(优先)
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供货商涉嫌虚假诉讼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立案管辖: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即受理该民事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刑侦部门。
报案材料准备:
1. 报案书(说明伪造合同、虚假诉讼、申请保全冻结账户等事实)
2. 原民事诉讼全套材料(起诉状、合同复印件、保全裁定、开庭笔录等)
3. 当庭申请司法鉴定的记录(证明原告因惧怕鉴定而撤诉)
4. 公司真实公章的备案印模及对比说明
5. 因保全冻结造成的实际损失证据(资金占用损失、经营影响等)
注意:即使法院已准许撤诉,不影响刑事立案。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虚假诉讼犯罪嫌疑后,对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并移送公安机关。本案中法院虽准许撤诉,但被告方仍可自行报案。
(二)民事救济途径
1. 申请检察监督
向该法院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检察院对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进行审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 另行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就供货商虚假诉讼及错误保全造成的损害,另行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主张:
- 因账户被冻结导致的资金占用损失
- 为应诉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 商誉损失(如有)
3. 申请撤销保全或索赔
如保全措施尚未解除,应立即申请解除;如已造成损失,可在上述侵权诉讼中一并主张。
(三)向法院反映
向原审法院的审判监督部门或院领导提交书面反映材料,要求对本案虚假诉讼线索进行审查并移送公安,同时可一并提交对该承办法官不当准许撤诉的投诉。
四、实务要点
1. 固定"撤诉动机"证据:当庭申请鉴定的笔录、原告得知鉴定后迅速撤诉的时间节点,是证明其"做贼心虚"的关键证据,务必调取开庭笔录。
2. 公章鉴定仍可自行委托:即使法院未组织鉴定,建筑公司可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合同公章进行鉴定,作为刑事报案和民事索赔的证据。
3. 注意时效:虚假诉讼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但建议尽快报案,以便与民事诉讼材料
简言之:法院在已发现虚假诉讼嫌疑时准许撤诉,程序处理确有瑕疵。建筑公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虚假诉讼罪,同时可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并另行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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