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欠款
事件缘由:我前夫和其他2个人(A和B)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合起来是给了5万,先开始运营公司了,但是,慢慢的,A和B他们没有再注资了,公司的大小事务都由我前夫和我去负责,公司经历了9个月,很多时候他们收了客户的钱也没有转到公帐,然后所有公司的开支都是由我开支付,同样,也有一部分是我前夫支付的,现在我和我前夫离婚了,我想问的事,之前他们公司的开支我该向谁追讨,我这么多个月,他们说口头上面说过会付我工资,却一直都没有兑现,现在公司里的员工只对我是老板娘,他们会问我拿工资,但是说实话,我没有占有公司的股份,我应该再给他们发工资吗??那我之前给的钱,谁还给我,(也是因为公司一直亏本,我前夫和我也是因为这样才离婚的)
最近我也有找过他们,让他们把钱还给我,但是他们找各种理由推卸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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