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医疗事故协议书就不能上诉了吗
我的父亲现在55岁,于2010年8月份患有脑干堵塞,而在我们县医院治疗时主治医生没有及时查明病因而耽误治疗,以至于我父亲病情加重后县医院医生让我们转到市医院,同时呢,县医院这边着急忙慌的给我们办出院手续,所以他们在病例上的家属签字的地方找了个护士代替我母亲签字了,并且病例内容不符合事实。后来我母亲也经过鉴定,鉴定出病例签字是院方伪造的,但我们没有上诉而是经过长期于医院沟通,在2012年的时候经办事处工作人员私下调节签下协议书赔偿我们10万元,我们现在想起诉县医院,县医院拿协议书说事,就这个协议书来说我们认为是无效的,因为我的父亲现在是二级残疾、没有自理能力,长期吃药打针,所以这10万元的赔偿金远远不够我们治病的费用,更别说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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