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本人婚前贷款购买一套房产(总价33万,其中首付12万,贷款21万),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婚后也一直是我还款至今(已还5万,还剩16万),如今我和老婆以及孩子想共同申请公租房,让岳父母一次性偿还剩下的贷款并把房子过户给岳父母,这样我们夫妻孩子三人将有资格申请,房产证上也改为岳父母两人的名字,请问:
1、在没有任何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完成上述行为后,该房屋的产权属于谁?我是否有一般的产权(因为首付和婚后的贷款都是我本人偿还,按情理应该有一半的产权)
2、需要提前做什么(签订文书?或其他行为),并明确那几点?才能保证房产证上是岳父母的名字,但我仍然享有一半的产权。
3、其余还需要做什么才能保证我本人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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