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突然脑出血,老板陆续出了24万不给钱了,目前花了40万
我父亲2016年在塔吉克斯坦打工,2017年1月由于一直未发工资,着急上火导致血压升高造成脑出血,因塔吉克当地理疗水平太差,没有进当地医院,在国外耽误3天,第四天才回国在新疆乌鲁木齐治疗,在乌鲁木齐期间老板陆续拿了24万住院费之后就不出钱了,到目前花了近40万。我父亲现在偏瘫在床,吃饭上厕所都无法自理,目前仍在医院康复。请问前期花的治疗费和后期的治疗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我父亲好好的一个人出去,因为他们拖欠了一年的工资到大年26还没发工资导致着急血压升高脑出血,又因工作地点无法保证必要的医疗救治,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现在无法恢复正常生活,可以索要赔偿吗?到现在我父亲还有7万元工资未发可以索要吗?一系列事件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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