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5.10.因土地流转,款项未及时到位被起诉。
2016,3月收到传票被强制执行,执行庭人员建议沟通起诉人协商,起诉人不接电话,也避之不见。
2017.6月二次收到传票于本月8号去法院。
问题一,因生意失利,我名下无任何房产车及存款,只有贷款和欠帐,从当事人手里流转的土地会被法院收回吗?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还钱。
问题二能否要求法院出示黑名单的依据。取消黑名单。
问题三,这种状况下,如果我回不去,法院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问题四,想联系起诉人协商,但起诉人拒不露面,如何解决?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