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算违法吗?
你好,我跟公司签的是无限期合同,我所在的公司今年1月份的时候就发布了整个部门外包的公告,并在这几个月以来陆陆续续进行了工作交接,公司在5.31举行了正式解散部门的会议,并且明确提出我会被解雇!会议之后,HR给我提供了一份协商解除合同协议让我签,这份协议提供N+1的赔偿金。当时没签,我认为赔偿不合理。下午HR给我发出了因为部门撤销,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协商不一致,公司决定6月底解除合同的通知!我没有在通知中签字。请问,公司并没有跟我们就合同内容变更进行协商,也没安排新岗位给我们!6.13号公司找了一个律师和HR跟我再谈,赔偿提高到接近N+2,但是我没同意,那个律师就提供了一份采购的工作安排给我,安排到上海工作,年薪只有现在的6成左右,我当时就质疑我家在深圳,你给我安排上海的工作是不合理的,当时我没同意。6.15公司给我发了调岗咨询函!说需要时间考虑!请问,公司先发解除合同通知,后走协商安排工作的流程合法吗?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争取2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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