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
我妈今年56岁,尿毒症透析3年,6月18日下午四点左右被人推倒造成髖骨粗隆间骨折,19号凌晨到医院治疗建议动手术,入院时手术前除了骨折她身体完全正常头脑清醒,19号下午进行术前透析,20号下午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完成后医生告知手术非常顺利,下午六点多转到骨科术后观察室进行术后观察,我妈从进去观察室后就说肚子疼,医生护士问肚子哪里疼,我妈用手指胸骨下方,医生说没事是手术后的反应胀气没排出去,排出去就好了,并嘱咐用热毛巾敷肚子揉肚子,我们按照医生的嘱咐给我妈热敷肚子揉肚子,不见好转,同时血压不断升高,最高到208低压100多,护士拿来一粒降压药和半片止痛片口服,一夜间因为疼痛难忍找值班医生看了好几次,医生都说没事正常反应。我们问医生护士患者可以睡觉吗,他们说可以,但一直到21号凌晨两三点间肚子都很疼,到夜里3点半左右心率观测机上提示警报,心率只剩下30多,并且昏迷不醒,我们立刻叫来值班医生进行抢救,经医生抢救一个多小时后转入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现在已经30多个小时了,我妈还是昏迷完全没有意识,瞳孔发散,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迹象,21号上午重症监护室给我们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让签字,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吗?如果属于其中一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和搜集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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