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原心
法律执业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指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的情形: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能不涉及非法经营问题,但变更了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应及时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特殊需要事先审批的经营项目,需要获得有关批准文件。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