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服务人员劳动关系与事故责任
您好,我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公司有一批兼职的家政服务人员,具体模式是公司接到服务订单后通知服务人员,如果他们有时间可以接受并上门服务,如果不愿意接我们在通知别人,但服务人员是需要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包括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奖惩的一些制度,目的是要正规、统一更好的进行对客户的服务。客户的服务费用是直接付款到公司,服务人员的工资是在固定时间进行结算,我想问的是这样属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其它的关系呢?有没有必要签合同或者协议?并且由于家政行业的特殊性,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伤残或死亡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还有在上门服务往返途中导致意外事故是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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