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以旺季为由,不批准
公司是做月饼包装,七八九月份是旺季,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写七八九不接受辞职或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否则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我承担,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书,领导接收了,也招聘了新的员工来替代我的位置,我已经辅导她半个月,现在正是第三十天,公司还是没有给我任何离职处理通知,我应该怎么办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如果我明天起不再来公司打卡上班是否违法,我除了保留工作牌,劳动合同书,辞职手写稿还能做什么?明天之后公司产生的损失是不是由我承担?我要怎样才能合法离职?请律师给我具体的指导方法,我应该做好哪些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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