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侵占40万卖房款是否合理
我与前妻2013年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规定,1.孩子由前妻抚养,我每个月给1000元抚养费;2.一套小房子归孩子所有。另又有双方协议规定:1.女方具有小房子的永久居住权,离婚后男方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到孩子名下;2.另一套大房子归我所有,前妻需在离婚后三个月内协助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2017年3月我出售大房子。因该房房产证写的前妻名字,购房者银行贷款40万需打到被告银行帐户上。前妻当时承诺收到此款立即转给我。前妻还把银行卡放在我这。但不到一星期,就以某个理由拿走了银行卡。 2017年5月我与前妻到房管所过户小房子到孩子名下,前后却要好几万的各种税和费。考虑到当时购此房才11万多,并且我已欠外债10万,我放弃过户了。 2017年7月5号购房者银行贷款打到了前妻银行帐户上。前妻在北京电话对我说3天后从北京回重庆立即把钱转给我。(有电话录音为证)。可她一回重庆已变卦,要求我把那套小房子先过户给孩子再把40万打给我。后来我再想联系她追讨房款,均无法联系到。 我现在负债累累,无房可住,无钱生活,前妻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导致我生活十分困难。 咨询事项: 1. 协议书上规定大房子过户要求离婚后三个月过户,小房子却没有此时间要求。所以我不过户是否违反协议。 2. 小房子是法院调解过孩子的,前妻有否权力要求我过户。因为前妻刚买了套房子,有贷款50万。我怀疑她想先过户小房子再卖掉。因为孩子还小,什么听前妻的。 3. 我能否等到孩子成年后再过户? 4. 协议上没有规定大房子买房款打给我之前,必须先把小房子过户给孩子。所以前妻拿到我卖房款要求我先过户是否违反协议? 5. 前妻拿到卖房款后就失踪,是否属于卷款潜逃,是否违法?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如果打官司,我胜算如何?
展开
收起
2017-07-22 08: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