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增值,现在房屋应该怎样分配呢?应该如何避免这种问题的出
小艾和小陈原是高中同学,上大学后二人开始交往,工作2年后两人感情依旧准备结婚,两人各自出资2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置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预售商品房,同时,二人还联名做了总额80万元的购房按揭贷款。之后小艾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帐户作为还款帐户,每月向贷款银行交纳的还款实际上都由小艾自己独自承担。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小艾和小陈的二人的名字。一年以后二人终是没有跨过七年之痒在即将结婚之前宣告分手。至此小艾已经支付还款累计已达10万元,而当初二人出资120万元所购买的房产,现市场价也已飙升至220万元。 由于房屋的增值,现在房屋应该怎样分配呢?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那条麻烦具体说下。应该如何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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