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李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须经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公司每月支付李某工资1500元。双方还约定:如发生工伤,责任自负。在工作期间,一次事故将李某砸伤,住院治疗一个月,花费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5000多元。李某要求公司承担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公司则提出按照他们之间的协议,李某应当自己承担这笔费用。
问:(1)李某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2)李某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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