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破产劳动补偿金赔偿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1年11月进入温州忠义集团申通阀门厂工作至今。
温州忠义集团于2016年8月15日宣布破产,董事长被逮捕。之后忠义集团下属企业申通阀门厂也合并破产(申通阀门厂法人代表和忠义集团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个人)。申通阀门厂现在还在生产,员工还在上班。企业员工劳动补偿金以公示,但至今没有发放。
现在债权管理人要重组企业(申通阀门厂是忠义集团主营业务)卖给申通阀门厂的老板。计划在2017年8月24日和申通阀门厂员工签订企业重组方案同意书。
申通阀门厂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少部分员工购买社保。
现在我想请问律师,我们应不应该签这个企业重组同意书?如何能拿到劳动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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