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
问律师
电话咨询律师
语音图文咨询律师
律师写合同
快速立案
更多服务
找律师
合同范本
视频直播
律师动态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话题
法律法规库
匿名
楼主
¥0
对方违规收费我们应该这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将小区地上汽车停车位违法改造成电动车的收费充电站,但我们是新小区,还没成立业委会,地上车位应该归住户集体所有吗?对方此举我们应该这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物业服务
2017-08-20 10:29:35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全部(16)位律师解答
¥0.12
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可以收集好证据到当地房产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你们的公共部分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0:30:39
2317
¥0.12
胡进宇
法律执业者
首先还是尽快成立业委会,否则难以以全体业主名义维权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0:31:01
48
¥0.12
周航空
律师
你好,公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你们可以去房管局投诉,也可以起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0:35:21
18
¥0.12
--陈琼
律师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建议到当地的房产局投诉会比较快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0:47:41
0
¥0.12
王宝珊
律师
你好,小区公共部分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无权化成车位有偿出售,建议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解决不了直接起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1:02:32
1495
¥0.12
夏前朝
法律执业者
小区公共部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随便处置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1:06:48
1271
¥0.12
鲁强
律师
归集体所有,属于全体业主的。要求物业撤了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1:10:13
121
¥0.12
刘方刚
律师
你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纠纷。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1:15:20
17
¥0.12
朱原心
法律执业者
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成立业委会后以集体名义维权。未成立前,可以先单独名义起诉或投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1:26:56
42
¥0.12
何勇
律师
应该归住户集体所有,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去投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1:33:15
8704
¥0.12
陈默
律师
归业主共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集体诉讼,或者去房管局投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2:19:19
1
¥0.12
马红丽
律师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去投诉,或者起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2:34:52
51
¥0.12
魏敬环
律师
你好,公共部分归小区业主所有,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排除妨害。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2:53:53
254
¥0.12
王小兵
法律执业者
业委会成立前,可以起诉对方,耍求恢复。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2:55:03
19
¥0.12
刘志芳
律师
你好,物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地上部分归业主共同所有。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2:58:56
45
¥0.12
茆海元
律师
当然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展开
收起
2017-08-20 15:17:44
9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
《VIP服务协议》
取消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