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拿回工资
老师你好,本人在部队上班,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工。去年本人因病请了两个月病假,当时口头和单位领导同事做了汇报,并在单位内部请假系统上点了假。在休假期间单位人事调动,主要领导全部变更。休假结束后我向新的领导提交了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但是领导对我开具的证明予以口头否认说要拿去核对下,我就把原件给了他,且不给我请病假,还通知劳务公司说我两个月事假,那两个月工资1分都没拿到。事后我怕影响工作没有继续追究。本人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1、我想问下这种情况通过仲裁能否要回工资。胜算多大。2、另外我现在仍在上班,是否受一年追溯期的影响,追溯期起点如何计算。3、因为病假条原件已被对方拿走到时候肯定会否认此事。且老领导和同事都还要上班不太可能帮我作证。我想问下还有哪些东西可以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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