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一次架但是并非故意惹是生非,原因就是我谈对象,又分了,
我打了一次架但是并非故意惹是生非,原因就是我谈对象,又分了,对象的老表看不惯就打我,第一次打我,我并没有非要和他打,而是对方多次动手之后,我才进行了反击,第二次又是他先开脚,第三次有人帮我劝说,结果把帮我劝说和气的人进行了二十人围殴一人的情节。开学了,我去报道,结果老师说把我开除了,我多次请求老师原谅,老师因为吃饭喝酒被打扰,便说我的情节十二分的严重,好似没有挽回的余地。我心想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那我就不上了,但总要把我提前预交的1000元学费(这里的1000元学费是高一时期交的高二的1000,每个人都要必须交,就是不交不让上学)返还吧,但是老师并没有要返还的意思,我见情节严重希望律师哥哥们能提供帮助,另打架者未满18岁。我该怎么办呢?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