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问题
今年在XX园购买了一处期房,目前建筑到3层,计划34层封顶,签合同时是按照公积金购房签订。但因本人家庭之前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购房,本市要求每个家庭最多只能使用2次公积金,所以本次在XX园购买的房产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该问题是本人在签订合同一周后发现并主动联系了XX园,XX园售楼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并未与我确认是否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发生此事后,本人计划变更为全款方式购房(总房款上,全款方式比公积金方式便宜一定金额),但XX园告知本人只能更改付款方式,不能变更房款总价。请问我变更为全款购房,能更改之前合同的房款总价吗?能争取到相应的优惠吗?该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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