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5年前我家老宅拆迁了,,我是房子的户主,也是宅基地的产权所有人,,我当时授权给儿子儿媳妇,给他们签了一个书面的转让协议书。授权让我儿子儿媳去跟政府的拆迁办,签安置协议(我是权力转让),,这样,安置协议书的被拆迁人,一个是我儿媳,一个是我儿子。。这个授权转让协议,只有我签字,,没有我配偶的签字。过了5年后,我的儿媳妇病故。为避免儿媳妇的父母继承她女儿的遗产(我跟我儿子,一分钱都不想给对方),我能以授权协议书只有我签字,没有我配偶的签字为理由,撤销授权书吗???
我赠与的是财产性的利益,而不是房子。。另外,签字的事,过了5年,,有时效期(听说是2年?)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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