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

问律师 电话咨询律师 语音图文咨询律师 律师写合同 快速立案 更多服务 找律师 合同范本 视频直播 律师动态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话题 法律法规库
img

匿名

楼主

¥0

我是2017年6月20日毕业的

我是2017年6月20日毕业的,2016年底和一家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2017年6月份我以家里反对去外省工作为由向该公司提出过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了解约申请,我也愿意支付违约金。但是对方一直采取拖延等手段不予以解决。至今快拖三个月了。怎么办。
展开 收起
辞职裁员
2017-09-17 16:16:33

全部(3)位律师解答

  • 秦惠芳 律师
    你好,只要你的通知到达对方表示了你的意思,保存好证据就不用管其他的啦!
    展开 收起
    2017-09-17 16:17:22
    1238
  • 谭静 律师
    对方现在是个什么态度?你可打电话过去问问,跟他们说说你已经发邮件了,兴许他们没有看到呢!
    展开 收起
    2017-09-17 16:18:37
    0
  • ¥3
    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每位员工离职自由是劳动合同法赋予每位员工的权利。你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向公司申请离职即可,至于单位是否批准,你都可以离职。劳动合同法还明确约定,不得以员工解除劳动协议为由,来与员工签订责任赔偿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否则该协议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你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对于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建议你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展开 收起
    2017-09-17 16:22:03
    2311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VIP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