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1、此种情况下,公司需以注册资本为限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已经实际全额缴纳出资,则不需另行承担责任;2、如果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或者仅仅认缴出资,则股东需在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3、如果公司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以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须由股东以个人财产偿还;4、如无上述情形,公司股东不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法律禁止查封或扣押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个人财产;5、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如果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公司原股东仍应在以原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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