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面前我是否有继承权我老公那份遗产的权利?
我是家里儿媳妇和老公和婆婆住宅一直住一起,并给他们养老赡养照顾多年不能治理的公公,就在4年前公公最后离去.留有一套房产没有遗嘱没有过户.他家兄弟姐妹共4人.本来因为我们条件比较差.其它姐姐和哥哥打算给我们买的.也没有急于过户因为他们在不同的城市.但是就在三年前老公得了严重的小脑萎缩精神疾病一点点严重了什么都不记得了.神志不清乱喊乱砸东西而且还动手打人.实在没办法送进了精神病院.我每天都去看喂它吃饭洗澡.就这样住了半年左右的时间.病没有治好.由于身体条件比以前差了好多.不说话也不砸东西.我就把他接回了家里照顾.精心照顾了一年多快两年由于身体条件差得了一次病没有抢救过来.在半年前不幸离开了我.由于老公的离开.他们兄弟并不打算把房产留给我了拿我当外人了实战让人心寒为了他们一家付出了全部.公婆的遗产问题还没有解决.在法律面前我是否有继承权我老公那份遗产的权利因为公婆死亡在先和老公没有孩子. 我现在还住在这里没有地方.他们要变卖房产.在法律合理的范围我应该得到几成比较合理.请律师朋友帮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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