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
去年8月骨折请了两个月病假(非因公),公司规定请假需填写纸质假条领导签字,因为
腿脚不便找领导电话请假,领导说让我在家修养,流程等病假结束后补,还派员工来我家探视。但是等我假期结束回单位时,单位领导调岗,新领导不给我请病假,我提供了三甲医院病假证明(上面天数跟请假天数对应)。领导说拿去核对下真假,就把原件拿去了,事后我去找他就矢口否认此事,不承认我请病假,说我这个算事假算旷工,那俩月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因为要继续上班当时并没有走法律途径。
目前合同关系刚结束请问还能拿回工资吗,如何证明我请了病假,老领导同事还要上班不可能帮我作证。
怪我太年轻,摊上这种领导,当时没留下证据,病假证明未留复印件,病历上也没写东西。如果去医院调档一年多也不知道能否调到,而且我看了下网上有案例说如果只有病假条没有请假条是不算病假不能拿回工资是否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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