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闯服务方: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5年以上的为6个月;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像你描述的工龄九年按照规定,前六个月应按工资标准的70%发放,后十五个月按照工资标准的60%发放。帮你算完后大约公司应发放本人工资标准的十三个月工资,而非十二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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