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咨询
我近期准备和老婆离婚,我们有一个6岁孩子,她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一次性给她200万作为孩子以后的抚养费。孩子抚养权给她我没意见,因为她是一名教师,可能对孩子以后的教育更好。但是她要求一次性给她200万是不是不合理?如果我同意给这笔钱,但我现在没有,只能等我把房子卖了才能筹到钱,房子是我婚前就买的,婚后的按揭也都是用我的工资付款的,应该归我吧。我的问题是:我应该在正式离婚后才可以卖房子吗?是不是离婚前卖房子的所得我老婆也有权利得一半?或者可以在离婚前先签一个协议,说明卖房所得应全部归我所有,她只能在离婚后得到其中的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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