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分手时给的补偿费,现在要让我还,并且数额与实际不符怎么
我和男友同居7个月,在这期间他多次背叛我背着我征婚,我一次又一次原谅他,可是他不悔改,于是我提出分手,分手第三天我查出怀孕,为了孩子将就跟他在一起,可是我心里已经不爱他了,但是打掉孩子我可能再也不能生了,因为我之前不孕症医生都说怀孕希望很小,于是在怀孕4个月的时候我还是不愿意跟他将就,跟他提出分手,分手的时候他留了8千块给我,用于保胎买营养品医疗费以及生产费用,当时是他自愿的,并且之后孕检手术费都花掉了还不够,这八千块加上之前和他共同生活期间,总共花了他15000元,他现在又逼我结婚,我不结婚,他起诉我骗婚,并且一口咬定我花了他6万多,可是转账记录等全部算下来我真的只花了15000,他一口咬定其他的给了我现金,法院会怎么判我,该归还这笔钱吗?孩子出生到现在他也没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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