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发现出有问题,车行让我赔付怎么办?
我于2017年9月27在某车行租用了一辆白色轿车,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还车了,后来我在2017年10月10日因有事要用车,又去车行租用了9月27日那天我租用的白色轿车,可是我发现车辆的右前轮车轮毂变形受损,我于是把这情况反映给车行,然后过了两天,车行给我的答复是:我在2月27日那天租车是我造成的,2月27日至3月10除了我以外此车无租用记录,因此要我赔偿1千元。因为不是我造成的,所以我不想赔付,咨询下律师应该是我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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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17-10-17 16:4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