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协助卖淫,故意杀人大体判多少年?
我朋友的孩子满16岁时,被所为的朋友骗,这个所谓的朋友是组织卖淫的,朋友的孩子又被逼叫一个比她大的女孩,结果这个女孩不愿服从卖淫跳楼了,当时没死,但这个组织的头没送去抢救,结果死了,事后这个组织者还逼朋友的孩子去买汽油,又把尸体烧了,如果朋友的孩子不参加的话,组织的头就要杀他,被逼无奈,整件事都亲尔目睹并被迫参与,检查院给了三个罪,强迫卖淫,协助卖淫,故意杀人,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按未成年保护法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可法官说对这孩子如果判轻了,怕另两被告和被害人不服,这种情况大体判多少年,正常的这三个罪怎么判的,怎么说这孩子就判轻了呢,该怎么让这个少判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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